SBL/禁賽3年令 沈會承:僅是預防條款

▲SBL球團委員會召集人沈會承。(圖/記者杜奕君攝)

記者杜奕君/臺北報導

SBL委員會14日發出正式聲明,確定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但SBL球團委員會召集人沈會承強調,「此規範僅是預防性條款。至於過往未經SBL選秀之球員,若想投入SBL舞臺,則將在委員會內討論,並不會扼殺球員工作權。」

面對P.League+職籃將於12月底正式開打,SBL第18季自12月初開打後,整體票房面臨嚴重考驗,在月底P.League+即將正式開打情況下,後續SBL聯賽面臨考驗狀況下,SBL委員會也訂出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且確定將「溯及既往」。

沈會承強調,「此限制僅爲預防性條款,且只限於已經報名選秀者,卻仍被挖角者,若未報名SBL選秀直接前往其他聯賽者,則會在此委員會內討論,決議未來如何處理。」

但SBL委員會召集人,也是九太董事長沈會承就舉例,本季投入新竹街口攻城獅之李家瑞,由於當初已經取得球團離隊同意書,未來則不在此限制內

對此籃協秘書長一中強調,「自8月起就和P.League+聯盟不斷溝通,希望能協調出兩全其美之方式,也希望對方也要釋出善意,希望外界也幫聯盟的本土球員多多報導曝光。」

籃協副秘書長孫朝則透露,「目前已經初步修訂草案,在FIBA國際籃總及體育署制度上,籃協是國內唯一管理籃球體制,P.League+聯盟目前已經加入成爲團體會員,明年針對選秀這個部分,會在籃協架構下,要求兩個不同系統,能在籃協管理下,公平參與選秀,以杜絕惡意挖角狀況。」

▲SBL球團委員會今日頒佈違規跳槽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令。(圖/記者杜奕君攝)

養顏美容,補充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