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射派出所駁火百槍「警中彈」 嫌詭辯:槍進口就有問題 法官打臉

楊景隆今年3月掃射派出所又傷警,桃園地院14日開準備程序庭,楊否認犯行。(蔡依珍攝)

桃園市3月發生深夜警匪槍戰,雙方駁火百槍,開槍的44歲楊景隆被依殺人未遂、槍砲罪嫌起訴,桃園地院14日開準備程序庭,楊否認犯行,更抱怨店家宣稱空氣槍都合法進口,不解爲何警鑑定就超標,律師也幫腔稱業者試射動能都在臨界值,一不小心就超標,但法官當場點破楊的槍超標近1倍,楊和律師纔不再爭執證據力,也放棄傳喚賣槍店員和鑑定人。

楊景隆3月23日深夜近11點駕車至桃園警分局景福所對街,持槍掃射14槍後駕車逃逸,警方動員追緝,埔子所警員蔡淳宇在桃園區力行路上發現楊男蹤跡喝令停車,楊男竟在車內朝蔡連開3槍拒捕,蔡左肩中彈倒地後仍奮勇開槍還擊,楊逃到永安路遭優勢警力包夾,雙方駁火百槍後終落網。

桃園地檢署6月底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楊男,並以他犯後態度不佳、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建請法院量刑18年。

桃園地院14日開準備程序庭,楊景隆否認犯行,更質疑槍枝鑑定的證據力,宣稱買槍時業者跟他說槍枝是合法進口,不解爲何經警方鑑定就變成有殺傷力,強調自己沒有改槍,查扣後不合法最大可能就是槍枝進口就不合法,但如今已拿不出另一支同樣槍枝,一度要法官上蝦皮買一樣的槍,遭拒後嘆:「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律師則強調楊景隆不知槍枝具殺傷力,稱楊2021年11月18日向店家購入,該槍是進口商批發買進,海外報關進口前都要經過動能測試,但觀諸試射文件,動能皆爲19.9和19.6焦耳平方公尺,趨近20臨界值,差0.1就超標,警方鑑定環境若比試射更優異就會超標。

楊景隆和律師一度爲是否要重鑑定猶豫不決,法官當場指出,警方鑑定動能達39.59焦耳平方公尺,不是隻超標一點點,檢方也認爲楊景隆所述不實,楊最後放棄再鑑定、傳喚賣家和鑑定人,不再爭執證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