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戀引爆殺機! 醋男爲愛狠刺老友 刀深及肺

遊男因感情糾紛,持刀刺擊老友胸部刀深及肺,傷勢嚴重送醫一度命危,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遊男發現女友與老友莊男多次出遊,情侶間衝突不斷而告分手,豈料,女友竟移情於莊,三角感情糾葛引爆殺機。游去年見女友騎車載莊回家,醋意大發持刀刺擊莊胸部,刀深傷及肺葉、手臂傷口長達30公分,行兇後逃逸,莊命危經送醫倖免於難,遊辯稱無殺人犯意,拉扯間不慎刀刺入胸,一、二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可上訴。

遊男與莊男是認識7、8年之久老友,遊多次發現女友與莊出遊,情侶因而口角衝突不斷,在去年4月間分手,遊認爲是莊從中挑撥感情,且女友分手後轉而與莊交往,遊懷恨在心。

遊男去年8月7日深夜23時30分,持水果刀到前女友住處等候,見她騎機車載莊返家而醋意大發,趨前與莊理論引發衝突,遊持刀猛刺莊的右胸、上臂及肩膀等處,刀刺穿胸腔,並傷及肺葉,刺入深度逾2公分;右臂有長達30公分的切割傷,並砍斷神經韌帶;右肩頸有2公分撕裂傷。

莊男雖奪刀防衛,但傷重失血過多休克,遊男見狀未協助送醫,還騎機車逃逸,回租住處清洗血跡,將兇刀丟棄灌木叢,警方隔天將他拘提到案。莊一度命危經人送醫緊急手術搶救,倖免於難。

遊男到案,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有砍莊男右手臂,在拉扯時,不慎刀刺進他胸腔,並坦承,與莊有感情糾紛;莊則說,遊可能還愛着他目前女友,才傷害他,且應是預謀;女友出面作證指稱,她與莊及遊都交往過,猜測有部分與感情糾紛有關。

一審法官認定,遊男因感情糾紛不滿莊男,持刀刺擊莊的胸部、手臂及肩,造成嚴重傷勢,行兇後不顧被害人傷重而逃逸,莊雖幸未死,但一度危及生命,認定遊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可上訴。

遊男及檢察官都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定,遊確有殺人之故意,原審量刑符合比例原則,並無失衡,判決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