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禾公司帳目不清 建臺水泥告練臺生

建臺水泥與三禾公司負責人臺生高雄民事履約官司,控告練臺生不提供帳冊細目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士林地檢署認爲練臺生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三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練臺生,與建臺水泥公司在2016年間,簽署「高雄市第63期左營區東段1-1地號等自辦土地重劃區」開發計劃,遭建臺水泥控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僞造文書等罪且浮報工程作業費,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建臺水泥公司指訴空泛,練臺生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建臺水泥公司指控練臺生的三禾公司與承包商間無實際交易往來,卻爲了謀取協議書所約定的利潤製作不實單據會計憑證、帳冊等文書,浮報作業費,且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

起訴書指出,練臺生與建臺水泥在高雄地方法院有民事履約官司,建臺水泥要求練臺生交出各項帳冊遭拒。檢察官認爲,民事官司當中證人有提到,在荒廢的土地上做水溝道路公園,已足額領取結算書上工程款,練臺生認爲證據足以勝訴,因而不提供作業費具體細目帳冊,屬於常見而且合理,並不能因建臺水泥等人片面、臆測,強使練臺生提供相關帳冊,認定練臺生犯罪嫌疑不足,建臺水泥可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