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女遭性侵拍裸照 控色阿伯:「挖很久」還問舒不舒服

弱智女遭性侵拍裸照,控色阿伯:「挖很久」還問舒不舒服。(達志影像)

一名在夜市擺攤的謝姓男子,見到隔壁攤商的女兒小美有點智能障礙,竟然趁着小美到廟裡拜拜時,將她帶進附近倉庫內指侵,甚至還拍攝裸照。最後遭到小美家人報警提告,小美控訴,謝男用手挖妹妹「挖很久」,讓她感覺很不舒服。但男方反指女方性侵他。一審謝男遭判3年8月徒刑,但經上訴後與小美及家屬達成20萬和解,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根據判決書,小美中秋節當天下午3、4時的時候前往新北市某家廟裡拜拜,在現場遇到謝男,在對方邀約下跟他進去倉庫,接着謝男就掀開上衣還有胸罩親吻胸部,然後親小美嘴巴,接着用他的手挖「妹妹」,小美表示當時感覺很不舒服,感覺謝男挖很久,之後就讓她離去,並要求不能對外人說。

小美指稱,謝男還用LINE叫她拍裸體給他看,也還有叫她拍「妹妹」,還稱讚她的胸部比他老婆大,甚至自己將褲子拉鍊拉開叫她摸下體。事後她將這件事跟附近賣東西的商家阿姨說。家屬輾轉得知後震怒,立刻帶着小美向警方報案。

但是謝男辯稱自己沒有做這些事,也不知道女方有中度智能障礙,是她性侵我,不是我性侵她。謝男律師辯也表示,女方平時在商店打理店務,尚有辨識及工作能力,且女子身高約有160公分、75公斤,謝男才61公斤、身形瘦弱,女子沒有不能抵抗之理。

一審地院認定謝犯刑法乘機性交罪,但考量他與被害人家人熟識,卻爲了私慾漠視女子身體、性自主權,判3年8月徒刑。

但是謝男不服上訴,審理期間,以20萬元和小美及家屬和解並支付完畢,小美也表示願意原諒。高院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