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函詢扁案進度 法務部:例行性文書往返
媒體報導,瑞士司法部門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扣案的資產,函詢法務部扁案審理進度,高院重審扁案機會大。法務部官員今天說,「這是媒體誤解,瑞士函文無法干涉高院審判」,強調瑞士來函是例行性文書往返,沒收新制上路後,檢察官對不法所得可單獨聲請沒收,高檢署已就扁案犯罪所得向高院聲請沒收,但高院還未裁定。
法務部官員說,扁案資產查扣事宜,迄今已超過10年,過去如果要沒收犯罪者的不法所得,需等到主要案件判刑確定後才能據以沒收、執行,2016年7月刑法沒收新制實施後,執法手段不在此限。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去年12月法務部即接獲瑞士司法部門的查詢,函件已轉給權責機關高等法院知悉。
目前高院裁定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案停止審判,2案是否重啓審理,是合議庭依職權、並參考專業建議作成的決定,法界認爲重啓扁案審理與司法互助來函關聯性不高。
官員說,瑞士司法部門來函,是詢問扁案司法進度,屬於例行性查詢,扁案目前偵查權在臺灣高檢署,臺高檢檢察官已依沒收法律規定,向高等法院聲請沒收扁家的海外資產;目前正等視承審合議庭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