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2天突消失 首例1年義務役逃兵
一年期義務役今年剛上路,近日就爆出首例逃兵個案。圖爲役男進行入伍訓練期末鑑測。(本報資料照片)
一年期義務役今年上路,先前便有退將示警,逃兵亂象恐會增加,近日就爆出首例一年期義務役男逃兵案。據悉,一名僅入伍2日的一年期義務役男,在高度戒備的軍營中,突然人間蒸發,長官大驚;經調查,失蹤的劉姓二兵11日趁隙翻牆離營,並疑似透過事先聯絡車輛接送,有如電影《逃獄風雲》情節;軍方、憲警獲報後,發佈「逃兵追緝令」,全力搜尋,但截至本報截稿前仍未尋獲,若18日劉男仍未回營,軍方將發佈通緝。
陸軍八軍團203旅第2營4月9日接訓一年期義務役2229梯;11日晚間6時30分安排新兵至中山室聽取招募宣導,2小時後再讓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員處,豈料晚間9時幹部宣佈集合,點兵時,發現一名劉姓二兵突然消失。
長官知悉後大驚,隨即派遣幹部搜遍營區,並聯系劉兵父親協尋,但久尋未果,有如人間蒸發。據初步調查發現,劉姓二兵所隸屬的2營,周圍施工中,對外只剩鐵柵欄擋着,防護薄弱,劉男恐藉此翻過圍牆離開。有消息更指出,由於營內遍尋不着,軍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姓二兵翻牆出營後,隨即便被車輛接走,代表劉兵可能先聯絡相關人士擬定計劃。不過詳細事件經過,仍待軍方進一步調查。
據稱,劉男入營時做完心理調查量表後,已被軍方列爲重點關照人員,原擬於12日約談劉男,豈料劉男搶先擅離營區。由於劉男脫離部隊掌握已逾24小時,部隊依規已發佈離營通報,函請憲兵隊協尋。
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但即便6日內回營,經行政調查後確認有逃兵意圖,軍方仍能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給予懲處。
據透露,過往逃兵案例以逾假未歸爲最常見,劉姓役男是從營區跑掉,甚至失蹤多日,實屬罕見。第八軍團指揮部昨表示,劉姓役男不假離營後,單位即編組人員搜尋並聯系家屬,12日依規定發佈離營通報,函請憲兵隊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