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臺灣...「5大類藥物」攜帶量一次看懂!隱眼竟也有限片數?

▲出國旅遊,你特別愛到藥妝店掃貨嗎?(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圖、文/健談

不少人出國喜歡逛藥局,甚至攜帶大量藥品回臺,但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若攜帶過量藥品回臺,不僅可能被沒收,數量過多者還可能被罰款,恐得不償失喔!

入境臺灣究竟能帶多少藥?一張圖帶你看懂。(圖/健談授權提供)

到底入境臺灣可以攜帶多少藥物呢?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資訊,各類保健食品、藥品都有攜帶上限,民衆需多加留意囉!

1. 西藥

處方藥品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但各類藥品總數不可超過36瓶(盒、罐、條、支)。

若爲處方藥品,未具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之藥量以2個月爲限;若具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則以6個月的用量爲限。

2. 管制藥品:

必須具備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方可攜帶,且以6個月用量爲限。

3. 保健食品: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攜帶12瓶(盒、罐、條、支),且各類產品總數以36瓶(盒、罐、條、支)爲限。

4. 中藥材

每種中藥材以1公斤爲限,合計不得超過12種。若爲中藥製劑(藥品),每種最多攜帶12瓶(盒),總數不可超過36瓶(盒)。

超過前述限量外之中藥製劑(藥品),必須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攜帶用量以3個月爲限。

5. 隱形眼鏡:

單一度數以60片爲限,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度數爲限。

食藥署提醒,出入境攜帶之藥品應以自用爲限,且須留意各類食藥品可攜帶之數量規定,避免過量食藥品被沒收、甚至罰款,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本文經授權轉自: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