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美國軍援臺灣的效益
(圖/美國之音/美國國防部監察長辦公室)
美國國防部監察長日前公佈報告,指美國總統拜登去年7月動用「總統撥款權」,所提供價值3.45億美元(約新臺幣111億元)給臺灣的軍備中,有2批於去年12月送抵臺灣的物資,出現「無法使用且包裝不良的設備和彈藥」,包括270萬發出廠逾40年的彈藥、包裝不良以致在運送過程中受潮的排用機槍、3000件發黴的防彈板,與500件潮溼發黴的戰術背心。
由於本案是美國國防部監察部門主動公佈,且「美國在臺協會」安全合作組的成員也作證並提供相關證據,顯示美國官方並未護短,也代表日後若再有軍事物資援臺,美軍相關單位應會緊盯流程,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因此毋須太過擔心。真正該令我方省思的是,本案暴露出這些由美國援助、金額不菲的軍事物資,可能因爲雙方缺乏溝通,或未能協調出具有整體性的運用計劃,以致效益不甚良好,對提升國軍「即戰力」並無太多助益,十分可惜!
平心而論,這些美援的機槍、個人裝備與彈藥,雖然在經過檢整後,還是能增加國軍後備物資的存量,有助提升國軍持久作戰能力;卻絕對稱不上是當前國軍迫切需要、對戰力提升能發揮立竿見影效果之「即戰力」。
更該令雙邊相關人士注意的是,後續還有不少金額龐大、已完成立法程序的無償軍援與「外國軍事財務援助」有待執行,包括:
第一,拜登總統於今年3月23日完成簽署的《2024會計年度綜合撥款法》中,確定對臺灣提供「外國軍事財務援助」,包含至少3億美元的無償軍援,並在美國國防部「國際安全合作計劃」項下,指定逾2600萬美元與臺灣合作,且續撥至少400萬美元的「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預算。
第二,拜登總統於今年4月24日完成簽署的「軍援以色列、烏克蘭和臺灣,及封殺TikTok」的《2024年國安緊急補充撥款法案》中,在《印太安全補充撥款法案》部分編列81.2億美元,包括20億美元的「外國軍事財務援助」與19億美元的軍援經費,可用於軍援臺灣與美國在印太區域的盟邦。
此外,還有一些雖未完成立法程序,但未來極有可能通過的項目。在俄烏戰爭仍未平息,短期內國軍迫切需要的各式精準彈藥難以列入援臺清單的情況下,爲了讓軍援能發揮最大效益,我國應該向華府爭取,仿照空軍F-16飛行員前往美國接受美軍訓練的模式,將部分援臺額度用於制定一個爲期至少五年,讓國軍主戰部隊能分批前往美國進行移地訓練的計劃,改善國內因爲訓練場地不足,使實戰化訓練難以落實的沉痾。
在空軍自1997年起,每年定期派飛行員前往美國亞利桑那州路克基地(現已移往土桑基地)接受F-16戰機專精訓練後;由於成效斐然,據傳國軍海軍與陸軍也曾打算利用軍售P-3C反潛機與AH-64E攻擊直升機的機會,推動大型、常態性的移地訓練計劃,且已獲得美方初步肯首,但最後仍被我國防部否決。主要原因就是赴美移地訓練所需經費過於龐大,國防部根本無法負擔。
以8月底甫送至立法院待審的114年國防預算爲例,光是「F-16型機後續訓練」計劃,114年就需16億4399萬新臺幣,幾乎是海軍114年全年「教育訓練業務」預算9億6657萬5千元新臺幣的2倍!事實上,在「F-16型機後續訓練」計劃規模最大的時期,每年所需經費逼近30億新臺幣,比同年度海軍與陸軍全年「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的合計數還高。
正由於要價不菲,使國防部自1997年後,不但再也沒有核準大規模、常態性的赴美移地訓練計劃,甚至只要由非空軍出身者擔任部長,都會考慮中止「路克基地」的移地訓練計劃,所幸最後都因爲各種因素介入而懸崖勒馬。
因此,在未來數年美國援助國軍的金額至少已有3億3千萬美元,甚至更高的情況下,如何依美國法令,將現行分散、執行效益不佳的軍援計劃,整合成一至數個大規模、常態性的移地訓練計劃,應可成爲在當前美方援臺順位難以提高之情況下,最值得我方爭取的目標。(作者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淡江戰略所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