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進口食品附產地證明 消基會力挺建議加強規劃

記者魏妤庭臺北報導

爲了確保消費者吃得安心,日本進口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政策已在今(15)日正式實施,對此,消基會除了表達支持政府該項規定外,希望能在政府提供完整保護措施

▲從即日起規定日本食品都要附上產地證明,對此規定,消基會表示力挺。(圖/東森新聞提供)

受到311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臺灣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羣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從即日起該5縣以外的食品要附上產地證明,像是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超過800項高風險產品,都要附輻射檢測證明。

針對此項新政策,消基會除了表達對政府的力挺之意外,建議國人優先食用國產在地食品,嬰幼兒應避免食用來路不明、檢驗不明或標示不齊的日本輻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