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家暴逃出去卻被撿屍性侵 不幸懷孕產子又挨告通姦

▲她被家暴逃家,又撿屍性侵懷孕。(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杜姓女子因爲家暴逃家,想回去時又發現門所被換了,心情低落到酒吧喝酒,結果又被撿屍性侵,因此懷孕生子,後來何姓前夫發現戶口多了一個小孩,因此怒告通姦,雖然因爲沒有證據通姦罪獲不起訴,但她拿前夫印章戶籍仍涉犯僞造文書,因此被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

據判決書,杜女挨告後,指稱2011年遭何男家暴,報警後一段時間不敢回家,但後來要回去卻發現何男已更換門鎖,只好離家,一天心情很差就獨自到北市羅斯福路一家夜店喝到爛醉,結果醒來後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躺在摩鐵裡全身痠痛,但不確定有沒有性侵,所以沒有報警,但3個月後就發現自己懷孕了,想墮胎又不知道父親是誰,無法簽字,後來小孩出生要報戶口,就只好僞造前夫簽名刻印章,種種行爲都出自於無奈。

檢方調查時,由於何男沒有任何通姦證據,因此不予起訴,而法官認爲,僞造文書雖然屬實,但不影響品德名聲信用,又小孩是登記在他名下,也沒有侵犯名譽及配偶權,因此杜女僅被依僞造文書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