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上班後與男同事搞曖昧 人夫發現後離婚控告2人侵權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因其前妻小美(化名)與同事小偉(化名)之間的親密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因其前妻小美(化名)與同事小偉(化名)之間的親密行爲,向法院提起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向2人求償80萬。經過法院判決,被告需連帶賠償阿德2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婚姻關係在她於不動產公司任職後出現變故,並指控小美與小偉在工作期間出現不當親密行爲,包括曖昧對話「老公」、「愛你」、「小美來抱抱、親親」、「晚安老公」及肢體接觸摟摟抱抱、牽手、單獨用餐、觸碰臀部、親吻等,已明顯超越正常同事關係,對阿德造成精神上的重大傷害。阿德在庭上強調,自己在婚後爲家庭付出良多,未料卻遭到背叛,並因此要求賠償8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小偉則否認對阿德的配偶權造成侵害,辯稱與小美肢體接觸之情節,並無涉及親密接觸,僅是基於工作關係的互動,均系正常上班時間出入。
法院認爲,小偉不否認與小美確有肢體接觸之情節,被告二人皆否認逾矩,經調查確有輕微之肢體接觸,法院認定被告兩人的行爲已逾越一般朋友之界線,並支持阿德部分請求,判決被告需連帶賠償阿德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