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老公與乾女兒不倫 行車紀錄揭多次進出摩鐵

人妻小美(化名)指控老公阿德(化名)與乾親曉萱(化名)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起夫妻爭端的損害賠償案件日前在法院辯論終結,人妻小美(化名)指控老公阿德(化名)與乾親曉萱(化名)多次前往汽車旅館,提告侵權求償100萬,法院近日作出判決,判令兩名被告須連帶賠償小美5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被告阿德於1987年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長期共同居住。自2015年起,小美與阿德和另一名被告曉萱結爲「乾親」,曉萱並透過直銷業務和乾親關係,開始與阿德夫婦頻繁互動。小美早在2017年起,已耳聞親友間傳言,懷疑兩人互動過於親密,但未掌握實質證據。

直至某次小美無意中查閱家中共同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赫然發現阿德與曉萱對話,「欸客滿!不好意思」、「我們來過好幾次不是都那個,都等着打掃啊」、「欸那個新的我們沒去過,去一下來看看」、「改過以後就沒有去過」、「汽車旅館員工換成男生」、「老是這一間,哈,我們常來這一間」等語,多次前往汽車旅館,可見行爲超出一般朋友之間的交往範疇。小美因而對兩人的不倫行徑感到震驚與憤怒,並進一步確認兩人確實有不正當交往的事實。

小美隨後試圖挽回家庭,並要求阿德與曉萱斷絕來往,但卻未能成功,阿德甚至對小美採取冷暴力,導致小美情緒崩潰,最終診斷出罹患憂鬱症與失眠等病症。小美因此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要求兩名被告賠償100萬元。

對此,阿德與曉萱均否認有任何超越乾親關係的親密行爲,並聲稱進入汽車旅館僅是因曉萱身體不適,而僅作短暫休息,無涉及不倫情事。兩人還主張,小美查閱行車紀錄器內容是非法取得,侵害了其隱私權,因此相關證據不應採信。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爲,雖然行車紀錄器錄影未經同意取得,但由於案件涉及配偶權益,證據取得的方式尚未達嚴重侵害隱私或違法的程度,因此判決支援小美部分請求,並判令兩名被告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