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你不想用就不要用”,供暖公司怎能如此霸道!
邱 風
近日,山西太原市民反映供暖不達標,在協商過程中,太原市第二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晉源區供熱部管理人員扈某回懟道,“你不想用,就不要用。”另據報道,在市民投訴之後,供熱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檢查,將其一層3個供暖閥門關閉,導致市民室內更加寒冷。
扈某已被停職檢查,但他和“隊員”的一系列魔幻操作,令人瞠目結舌。市民和供暖公司構成了法律上的契約關係,供暖不達標有悖契約,怎麼反過來指責、威脅市民不想用就不要用?
至於一見市民舉報就關閉3個供暖閥門,更顯惡劣,令人驚愕。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舉一反三”?有網友驚呼這是黑惡勢力的做派。此說固然誇張,但供暖公司工作人員不能理性對待市民舉報,不能正確消除市民怨氣,而是採取最不合理合規的方式,委實霸道!
根據公開信息,太原市第二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公司自成立以來,“突出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主題”“秉承‘高效、務實、熱情、誠信’的服務宗旨”。試問,一言不合就回懟,哪裡體現了務實、熱情?供暖不達標,一見舉報就報復,如何體現服務民生、保障民生?
表面看,扈某和“隊員”的惡劣表現不能完全與公司的整體表現劃等號,但很顯然,其拙劣做法,既破壞了公司形象,拉低了供暖公司應有的民生底色,乃至影響了太原的城市聲譽。
供暖不達標,居民室內溫度畸低,冷得無法入睡,這是不是事實?面對市民所處的困境,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員稍有共情,都不會惡語相向,更不能挾私報復。擅自關閉小區的供暖閥門,已經涉嫌違法,豈可輕饒?
《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熱源單位應當按設計規模和設計參數向供熱單位提供確保供熱質量的熱量”“居民熱用戶室溫應當保持在18±2℃”“供熱單位應當建立承諾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熱源單位廠區內的供熱設施由熱源單位負責維修、養護”等等。有必要請太原市第二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一一對照。
如今涉事供暖公司已表示,將對家中暖氣不熱的業主進行上門排查、逐一解決,並對關閉投訴業主家供暖閥門一事進行調查。應該說,這種補救措施是有必要的。但真正的“補救”,除了徹查供暖不達標一事,還要反思扈某等人爲何飛揚跋扈?是否暴露出管理缺位?不能不了了之。
“保障人民羣衆溫暖過冬”“爲人民羣衆溫暖過冬提供堅實支撐”,這是國家相關部門此前的表態。如今,冬至已過,正是數九寒天的時節。供熱關係千家萬戶,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大事,在這上面不容出差錯、捅婁子。把供暖放在心頭,做好民生實事,人民羣衆才能感受到民生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