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10年爆發!電鑽攻破鄰居天花板「讓你感受漏水滋味」
高雄謝姓男子不滿5樓的張姓鄰居害他家漏水,13年前曾提告求償敗訴,謝男隱忍10年,前年威嚇張男「我要讓你感受漏水的滋味」,持電鑽從頂樓鑽破水管,只要謝男用水,張男客廳就會冒出水柱,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譭棄損壞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謝男與張男都是同一棟公寓的鄰居,謝男住在4樓,張男住在5樓,但謝男長期飽受住處漏水之苦,謝認爲是張的浴室防水有問題,害他家中常常漏水,13年前曾提告向張男求償7萬元修繕費,最後法院判謝男敗訴確定。
謝求償失敗後,轉要求張協助修理漏水,也不被對方理會,10多年來兩人水火不溶,前年10月,累積多年怨氣的謝男,帶着電鑽與35公分長的鑽頭,跑到公寓頂樓,原本計劃鑽破自己家用水管,讓水滲入張男住處,但沒有水電專業的謝男,卻鑽破張男住家客廳的天花板。
謝男回家後打開水龍頭,自來水沿着破管及天花板破洞灌進張男住家,張看到客廳漏水,擡頭看見天花板被鑽一個洞,懷疑是謝男報復,氣得找謝理論,謝見張男上門,還當着張男妻子面稱「我要讓你感受漏水的滋味」,氣得張男報警提告。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謝男喊冤,稱他只是想要磨破水管,讓張男感受漏水、滴水的滋味,並不是故意要鑽破他家的天花板。但檢方認爲他故意,依毀壞他人建物罪起訴謝男。
高雄地院審理時,謝男坦承爲了報復住家漏水,纔會拿電鑽鑽破張男住家天花板,法官認爲張男天花板破洞後,雖然要用水桶接水,但不至於影響房屋使用。
法官綜合事證,認爲謝男因自己飽受漏水之苦,竟想讓張男住處漏水,無視於當今社會上公寓大樓住戶休慼與共,仰賴全體住戶互相體諒的生活形態,依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謝男不滿住處漏水,忍了10年後不具水電專業的他,竟鑽破樓上鄰居天花板,讓對方感受滴水滋味。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