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區合夥人”模式走得更遠

文/曠昆紅

【鼓勵基層探索,努力走出新路】

荷塘區月塘街道啓動首個社區合夥人項目“野享幫”項目,不僅有個人參與,還有單位參與,每個社區合夥人發揮特長,爲社區做力所能及的事,其探索和效果值得肯定。

社區合夥人即社區中空閒時間比較充裕的人羣、熱心人羣、喜歡與鄰居相處的人羣、擁有相應管理思路的人羣以及相關的社會組織或企事業單位等。這些個人和單位發揮各自的優勢,以補齊社區資源短板,進而有望補齊社區治理中存在的缺資金、缺人員等短板。

社區合夥人幹什麼?在月塘街道,醫療單位社區合夥人對社區老人提供精準醫療服務;有空閒時間的社區合夥人固定時間上門看望獨居老人,及時掌握老人動態;會修小家電的社區合夥人發揮所長,解決社區居民“家中小事”。

現代企業要建立起來,單打獨鬥不現實,尋找靠譜合夥人是主流模式。當商業領域的合夥人概念引入社會管理後,這不僅是概念的簡單借用,還能全方位激發基層治理內生動力。

鼓勵基層探索創新,願社區合夥人模式走出新路、走得更遠。

編輯:青琪

二審:戴萍、唐劍華

三審:葉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