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企業放心幹事安心發展

本報北京1月7日訊(記者劉亮)國新辦7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相關情況。司法部副部長鬍衛列表示,根據國務院部署,司法部研究起草了《意見》,主要目的就是要通過規範涉企檢查,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讓企業可以放心幹事、安心發展,爲當前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戰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胡衛列介紹,在起草《意見》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四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企業反映的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痛點問題,切實把這些突出問題的有效解決作爲起草《意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堅持法治理念。強調依法檢查,要求開展行政檢查必須於法有據,確保行政檢查活動在法治軌道上進行。三是堅持系統觀念。突出綜合施策,既對行政檢查全流程作出系統性、閉環性的制度安排,又注重《意見》與現有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一致,確保形成整體合力。四是堅持科學合理。從實際出發,強調該檢查的必須檢查到位,不該檢查的堅決不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爲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也爲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劉波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關於行政檢查事項的標準問題,《意見》主要從三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要清理檢查事項,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按照文件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梳理並公佈在本領域內的檢查事項,對這些事項要實行動態管理,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要堅決清理。法定依據發生了變化的,要及時調整。對於那些沒有實際成效的檢查要堅決予以取消。檢查事項未經公佈的,一律不得實施。二是要明確檢查標準,杜絕隨意檢查。關於企業反映的檢查標準不透明的問題,《意見》要求,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在2025年6月底前,梳理並公佈本領域的行政檢查標準。實踐中有關主管部門從各自職責出發制定了本領域的檢查標準。從行業管理角度看,這些標準具有合理性,但由於缺少統籌,有時候在具體的標準適用過程中會發生衝突,讓企業產生困擾。遇到這樣的情況,《意見》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提請本級政府或者是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協調,避免因爲標準的不協調不一致導致企業無所適從,甚至讓企業承擔不利後果。三是要嚴格檢查程序,確保檢查規範有效。《意見》對於如何開展檢查作了程序性規定,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閉環。執法主體在實施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並報單位負責人批准。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檢查中,首先要出具檢查通知書,出示執法證件,同時檢查過程中要製作筆錄。執法主體在檢查完成後,要將檢查結果及時告知企業。

胡衛列表示,司法部將部署開展規範涉企檢查專項行動,強化執法監督,對於違反《意見》規定實施的檢查,比如,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檢查、違反規定程序的檢查、超過年度頻次上限的檢查,或者違反“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的亂檢查等,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特別是企業投訴的,將進行重點監督。同時,還將通過發佈典型案例、通報曝光等方式,確保《意見》各項措施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