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類評級結果“放榜”,14家獲AA評級,引導券商迴歸本源

近日,證監會向證券公司公佈了2024年分類評價結果。

證監會指出,目前,全行業共146家證券公司,其中39家子公司合併至母公司評價,參評主體合計107家。據瞭解,近年來各類別證券公司數量總體保持穩定,A、B、C 類公司數量佔比分別爲50%、40%、10%,AA級別公司保持在14家左右。

根據2024年分類評價,由於合規風控能力較弱特別是存在明顯問題、潛在一定風險,基於對整體實質風險的判斷,個別券商依規被直接下調了評級;多家券商因投行業務被採取(或事先告知)行政處罰或者暫停業務的監管措施,分類評價依規被扣分並同時取消了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相關項目業務發展加分。此外,2024年分類評價設置了多項專項監管工作指標,引導券商迴歸本源、更好發揮機構功能。

業內人士認爲,自2007年啓動以來,分類評價制度已經成爲證券公司監管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之一,是傳遞監管導向、發揮監管“指揮棒”作用的重要途徑,受到市場的廣泛關注。上述措施反映了監管機構通過分類評級傳遞監管導向,鼓勵券商重視合規風控,積極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同時也引導券商提升行業文化、涵養行業生態。

據瞭解,2024年分類評價明確並強調了多項與加分有關的安排。

爲引導證券公司發揮直接融資“服務商”和資本市場“看門人”功能,提升投行服務實體經濟質效,2024年分類評價新設置了3項加分安排:

一是對中證協組織的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爲A類的公司加分;二是落實“科創板八條”關於鼓勵券商積極開展併購重組業務的要求,對中證協組織的併購重組專業能力評價排名前列的公司加分;三是督促券商提升新股發行定價能力,對中證協組織的新股發行定價能力評價排名前列的公司加分。

同時,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加分指標作了調整優化,按照主承銷(或管理)民營企業公司債券(或資產證券化產品)金額,對排名靠前的公司加分,引導行業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支持民企融資。

爲引導證券公司發揮維護市場健康穩定運行、服務中長期資金入市功能,連續三年將權益類基金銷售列入專項加分;對各季度“股票型+混合型”基金保有規模排名前列且不存在“贖舊買新”情況的券商給予加分;連續兩年將科創板、REITs、期貨期權等做市列入專項加分,促進券商發揮流動性提供者的功能。

此外,券商因投行業務被採取(或事先告知)行政處罰或者暫停業務的監管措施,將取消其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相關項目業務發展加分;存在從業人員行賄受賄等廉潔從業問題情形的,取消其行業文化建設加分。

從扣分相關項來看,監管部門突出嚴監嚴管、強本強基,從嚴傳導監管壓力,以及傳導合規風控爲本的鮮明導向,督促行業摒棄規模情節、切實提升執業質量,走高質量發展道路。

一方面,堅持嚴監管、零容忍原則,將券商、分支機構、各類境內外子公司、董監高和主要業務人員等各類主體,將行政處罰、監管措施、自律措施、立案調查等各類情形納入評價範疇,傳遞全面加強監管的鮮明信號。

另一方面,充分運用《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與標準》等評價規則,應扣盡扣,2024年就依規對個別公司直接下調評級,確保評價等級準確反映其整體合規風控情況。

延續2023年評價標準,2024年分類評價對IPO撤否率高的券商扣分;繼續對存在從業人員行賄受賄等廉潔從業問題的情形扣分;對董監高人員、主要業務人員違規買賣股票、違規代客理財等問題予以扣分,督促公司健全人員管理機制。

此外,2024年分類評價依然延續將行業文化建設、履行社會責任、實施穩健薪酬等指標納入專項評價範圍,突出建設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優化行業發展生態,引導券商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持續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等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