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殺6成因情感人際關係 102年最小才12歲
衛生福利部分析15至24歲青少年十大死因中,自殺死亡僅次於事故傷害死亡,位居第二,分析原因6成以上是「情感/人際關係」。
衛生福利部25日公佈民國102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分別爲(1)惡性腫瘤;(2)心臟疾病;(3)腦血管疾病;(4)糖尿病;(5)肺炎;(6)事故傷害;(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8)高血壓性疾病;(9)慢性肝病及肝硬化;(10)腎炎、腎病症候羣及腎病變。
其中,自殺居第11順位,死亡人數3565人,標準化死亡率爲每十萬人口12.0人,較上年下降8.4%,自民99年起已連續4年退出十大,若以年齡區分,在15至64歲中則仍居十大死因之內。
衛福部統計處科長徐俊強說,15至24歲以事故傷害死亡有578人居首,其次是自殺死亡166人;25至44歲以惡性腫瘤居冠,其次是事故傷害、自殺死亡,而自殺死亡在45至64歲族羣中排名第7。另外,去年自殺最小年紀是12歲。他指出,男性自殺者是女性2倍,自殺也隨年齡增加而增加,整體而言,目前自殺死亡人數是呈下降趨勢。
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副執行長張家銘分析,14歲以下自殺原因中,66.9%是「情感/人際關係」,其次是「校園學生問題」、佔26.6%。15至24歲者有超過6成是「情感/人際關係」困擾,其次是「精神健康/物質濫用」。
25至44歲有55.9%自殺原因是「情感/人際關係」,其次是「精神健康/物質濫用」及「工作/經濟」。65歲以上族羣自殺原因前3名依序是「生理疾病」、「精神健康/物質濫用」及「情感/人際關係」。
張家銘表示,應多關心家人及朋友,歸類自殺高危險羣包括低成就感、完美主義者、易衝動控制力差、敏感自卑、結交不良朋友、社交及問題解決能力差、染上不良習慣或毒品、家族精神病病史等。張家銘說,自殺往往是多重原因,自殺前會釋放一些訊號,如成績退步、常請假、家庭重大事件、自殺痕跡、情緒與衝動起伏大、社交畏縮被人欺負嘲笑、言語及文字透過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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