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爲清狗便爆口角 莽男憤怒開瓦斯威脅判3年8月

臺中市吳姓男子和王姓女友當時發生爭執,吳持打火機作勢要引燃瓦斯,消防人員布水線向屋內灑水降溫。(照片由警方提供)

臺中市吳姓男子和王姓女友今年4月間發生爭吵,吳持打火機作勢要引燃瓦斯,引爆點竟是不爽清理「狗大便」,女友見狀報警,警趕抵時吳仍對峙,揚言引爆,消防員對吳噴水柱,員警伺機衝上壓制送醫,讓人捏把冷汗,一審認爲吳主觀有放火犯意,且造成多人恐懼,依放火未遂罪判處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警方調查,消防局接獲民衆報案趕抵,發現吳姓男子在屋內準備開瓦斯,立即布水線噴灑屋內才未引爆,員警逮捕吳男,卻發現屋內1女子疑頭暈,趕緊送醫救治,並將吳男帶回警所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警方指出,29歲吳男和22歲王女當時大吵,吳情緒很激動,在家開瓦斯揚言引爆,警消獲報到場一度僵持不下,現場員警發現吳男情緒激動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王女在屋內不斷勸阻吳姓男子不要做傻事,卻疑似吸入過量瓦斯送往中山附醫急救。

判決書指出,當時吳情緒激動,先持機車大鎖打自己頭部,又打開瓦斯桶開關,釋出瓦斯數秒關掉,手持打火機2個,作勢點燃瓦斯引火,現場員警不斷地安撫勸說吳男,吳一度叫警方離開,又打開瓦斯數秒,消防員見狀對吳噴射水柱,員警撲上前壓制吳。

一審審理時,王女說,吳男想以瓦斯氣爆方式威脅她,吳男則辯稱,他一時情急想讓警方撤離而已,他知道附近都是有人居住的住宅,若是釋放瓦斯以打火機點火發生引燃,後果不堪設想。

一審認爲,吳男坦承預備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主觀有放火犯意,並恐嚇王女與現場員警,所生危害程度頗高,影響社會安全甚鉅,判處徒刑3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