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家裡庫存網拍古董鯊魚劍 員警釣魚揪出...慘被判刑6月
▲鯊魚劍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賴姓女子在家中清理庫存物品時,發現2把10多年前朋友送的鯊魚劍,賴女於是將鯊魚劍放到網路上兜售,結果被員警在網路巡查時發現,用「釣魚」的方式將賴女約出來面交,當場扣得2把鯊魚劍,經送鑑定後發現鯊魚劍是用一級保育類鈍鋸鰩的鼻鋸製成,因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她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賴女從事神佛文創商品買賣,去年7月間她在自己的臉書帳號,公開販售2把鯊魚劍,而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於是和賴女約定2把劍5萬3000元,並約出來面交,賴女帶着鯊魚劍現身,當場被警方查獲,警方將鯊魚劍送鑑定後,發現是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鈍鋸鰩的鼻鋸所製成,因此將賴女依照違反動保法移送,後來也被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賴女辯稱鯊魚劍是友人10年前所贈送,當時並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也沒有確認過真僞,雖然知道鯊魚劍不能販賣,但只是爲了清理家中物品所以上網販賣。
法官考量賴女沒有前科,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已見悔意,主觀惡性及對法益之侵害程度均較輕微,因此依照違反動保法判處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