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安胎假遭解僱 申訴遭駁訴願成功

請安胎假遭解僱申訴還被澎縣府駁回,提訴願方成功撤銷。圖爲澎縣府將重新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另爲合法的處分。(翻攝畫面/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1名曾在1家涉嫌違反食安法餐廳工作的鐘姓女子,於安胎休養期間突遭僱主在產前1周解僱,經向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提起申訴卻遭駁回。於是找上曾任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長的律師桂祥晟,在4天內提出訴願,經勞動部在8天后即函請澎縣府撤銷原處分,並命重新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另爲合法的處分。

桂祥晟表示,澎湖縣政府過去10年來,僅有1件企業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成立,即是他去年擔任處長時決定開罰的,原以爲在該案後,職場性別平等的觀念能有所導正,公務員可以更加勇於任事,維護勞工權益,然本案凸顯澎縣府的處置仍一如既往,甚至助紂爲虐,對資方的諸多違法瑕疵視而不見,反而對身處弱勢的勞方女性百般刁難,只好循司法途徑教育縣府。

而桂祥晟成功打臉老東家澎湖縣政府,讓澎縣府這短命處分壽命僅2周外,也讓這一羣由局處首長及學者專家組成,號稱保障職場中遭受就業歧視之勞工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顏面無光。

懷孕遭解僱的鐘姓女子,自2022年起擔任澎湖某家知名海產店副理,去年8月發現自己懷孕後,便向邱姓僱主表示從今年1月底開始請安胎假,並於4月12日臨盆生產。

不料鍾女於生產前1周,突然接到僱主寄發存證信函索賠並被強制退出勞健保。鍾女旋即向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檢舉僱主懷孕歧視、在生產前後非法解僱及違反勞基法等,但縣府勞檢員均認爲查無不法,社會處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後亦認定鍾女檢舉不成立,駁回鍾女的申訴。

鍾女隨後委託今年3月請辭的前社會處長桂祥晟律師向社會處提起訴願,請求撤銷縣府的決定並重啓調查,桂祥晟在6月17日提出訴願後,勞動部連訴願委員會都沒有召開,即在1周內即認定縣府處分存在重大明顯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