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審才知滋味? 擔任過國民法官 司法信任度達100%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今就「國民法官所做問卷調查及參與案件實施情形」專題報告,據統計,擔任過國民法官的人對「司法信任度」整體信任比率達到了百分之百。記者王宏舜/攝影

國民法官法去年上路,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今就新制實施首年(2023年)「國民法官所做問卷調查及參與案件實施情形」專題報告,據統計,逾9成的國民法官願再次擔任,「非常願意」的比率參與後還上升13.3個百分點。原本最多人擔心無法理解法律用語,參與後超過9成的人感到放心,「司法信任度」在參與後達到了百分之百。

李釱任表示,「國民法官選任情形」方面,2023年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人數爲11萬8939人,合計審結16案,各地方法院抽出個案所需候選國民法官3240人,依規定審覈除名後,選任期日應到2352人,實際到場1080人,到場率45.9%,選任率爲千分之一(0.1%)。其中各階段「性別」比率大致相當;「年齡」以40至49歲人數最多。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情形」方面,宣判案件16件均爲單一被告,罪名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死罪」5件、「殺人罪」7件佔多數;經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者則多爲複數被告(被告31人;12件),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死罪」4件、「殺人罪」3件及「傷害致死罪」2件佔多數。

審結案件的整體上訴率爲75.0%,其中「加重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妨害交通致死罪」、「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及「傷害致死罪」上訴率爲百分之百。但特別的是,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案、新北地院季姓婦人殺夫案並沒有上訴,而臺中「啞鈴弒父案」被告在上訴後又撤回。

從被告的辯護人來源統計,平均每位被告有2.1位辯護人,來源以「法扶律師」17人最多,其次依序爲「自行選任」10人、「義務辯護人」5人及「公設/約聘辯護人」2人。李釱任補充,已於今年3月、4月完成法院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作業,共錄取11位約聘辯護人,依意願分發至全國各地方法院執行刑事辯護業務。另預計於8月與臺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協同辦理「公設/約聘辯護人國民法官工作坊」,精進法庭辯護技巧及對制度認識,充實辯護量能。

而國人憂慮「案子不知道要審幾天?」,調查也顯示超過99%的人認爲4天最爲合理,如果要花6天以上審理就不太能接受。

根據2023年度國民法官問卷調查,擔任過國民法官的人對「司法信任度」整體信任比率達到了百分之百。記者王宏舜/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