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產學專班 全教總呼籲強化入學標準與權益保障

針對「產學攜手僑生專班」現況,全教總今天呼籲強化入學標準與權益保障。(本報資料照)

針對「產學攜手僑生專班」在學習與勞動權益上的現況,引發社會關注。全教總今天呼籲強化入學標準與權益保障。同時,強化與源不足影響學習訓練,建立學習與勞動權益需完善保障,善待僑生提升國際形象。

因應人口與勞動政策需求,政府近年擴大推動此計劃,以東南亞國家爲主要生源,採「3+4產學攜手」模式,於技術型高中階段,主要採輪調式建教合作,每三個月在校學習與廠家訓練交替進行,畢業後銜接科技大學,轉爲技術生身分爲合作廠家僱用,旨在留才補充產業缺工。

全教總副秘書長林金財表示,專班學生在校學習以華語爲主,聽力與閱讀能力是基本要求,直接影響學習成效。語言能力不足不僅加劇僑生的學習無助感,甚至導致放棄學業;在廠家訓練期間,溝通障礙也影響指導執行成效。

根據僑委會113學年度招生簡章,入學需具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1或240小時學習證明,但允許入學後補足時數的附帶條件讓標準形同虛設。樂見114學年度已移除此附帶規定,全教總建議未來應朝以TOCFL爲唯一標準,並細分閱讀、聽力、口語要求,確保新生來臺入學具備基本溝通與學習能力。

林金財說,僑生來臺前已知學習包含廠家訓練與領受生活津貼,並非被誘騙工作,其權益並受《建教專法》保障。但該法於102年制定時未納入僑生專班特殊性,後續修法對僑生也僅增列基礎華語文輔導課程,呼籲修訂《建教專法》,針對僑生專班制定專屬規範至法律位階,短期內,僑委會與教育部應嚴審申辦條件。升讀科大,技高三年訓練的資歷,計劃審議時也應納入薪資保障,確保僑生待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