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硬性侵女同事再用安全帶勒死 男「沒辯駁」逃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7月邀女同事出遊,晚間兩人駕車曾文溪河牀上,王男趁着酒意車上向女同事求歡,遭到拒絕,惱羞成怒的他竟用手掐住女同事頸部,接着用汽車安全帶勒死。由於被告審判時沒有辯駁,法官認爲有悔意,因此放他一條生路,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王男邀約女同事出遊,飯後他喝了點小酒,趁着酒意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卻慘遭拒絕,不肯罷休的王男強制性侵得逞。事後,他們發生言語衝突,王男遭女同事掌摑後兇性大發先用手掐住她頸部,再用汽車安全帶勒死。

殺害女同事後,嫌犯屍體運往安定區西港大橋旁的曾文溪河牀,且脫下女同事的衣物鞋子,連同皮包丟往曾文溪。

公司負責人隔天發現被殺害的女職員未上班,又無法取得連絡,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偵辦逮捕王男,王男坦承性侵、殺人及遺棄屍體,且帶領警方找到女同事屍體,被送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