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銀樓得手15萬金飾 才逃5小時就被逮!男子下場GG了

王男行搶三重一家銀樓得手15萬元金飾,警方5小時後循線壓制逮捕。(翻攝畫面)

2023年8月21下午2時許,一名身穿灰上衣、深色牛仔褲、戴口罩的男子,走入新北三重重陽路4段一間珠寶店,當時僅剩蔡姓男店員在顧店,驚覺男子行跡詭異時,對方掏出水果刀要搶劫,蔡男奮力抵抗,2人扭打時不慎撞倒展示櫃,男子趁亂搶走約15萬元的金飾,隨即騎機車逃逸。警方獲報5小時後,循線逮捕犯案的王姓男子,詢後依法送辦。

判決書指出,王男犯案當天攜帶1把水果刀,先偷竊1輛機車當交通工具,立刻騎車前往該間銀樓,進入店後,左手持刀指向蔡姓店員予以恐嚇,蔡男心生畏懼而不敢亂動,王男便走到櫃檯內,蔡男見狀雖上前阻擋,仍遭王男推倒撞擊展示櫃,展示櫃因而傾倒、玻璃破裂,導致擺放在裡面的飾品外露。王男搶了9樣共植15萬元的飾品後奪門而出,騎機車逃逸。

王男騎車逃到北市市民大道與金山北路口後,便將機車棄置,想要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改以步行以及多次換搭計程車的方式,最後抵達黃姓男友人住處,黃男再通知不知情的羅男前來鑑價,並以2萬3000元向王男收購其中7樣飾品,王男將變賣所得其中的6000元交給黃男藉以清償借。

法官審酌,王男正值青壯,有謀生能力,竟貪圖非分之財,先竊取機車作爲犯罪工具,再強盜貴金屬財物,顯然欠缺守法觀念,不僅侵害被害人之人身與財產安全,更危害社會治安。日前依法判決,王男犯攜帶凶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攜帶凶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