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賣別人虛寶「卡單退2000元」 他惹到月入40萬老闆下場出爐
臺中謝姓男子不滿郭姓老闆沒有依照約定給付薪資,氣得傳送LINE訊息威脅要賣掉客戶遊戲帳號內的虛擬寶物,沒想到反遭控告恐嚇,刑事方面被判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民事方面也遭提告求償20萬元。臺中地院法官考量到兩人月收入相差約13倍,最終判謝男應賠償1萬元較爲適當,全案確定。
▲謝男威脅老闆要賣掉客戶的遊戲虛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郭姓老闆在判決書中主張,謝男2018年9月7日深夜11時許突然傳送LINE訊息,「這單,我卡在上面,你不處理,退2000元,我一樣把奧義(虛寶)賣掉」,威脅要把客戶遊戲帳號內的虛擬寶物賣掉,並以此加害他所管領的財產,讓他心生畏懼,因此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
對此,謝男反駁,當初簽約時說好郭男要按時給付薪資,他才願意幫忙保密,既然沒有收到錢,當然就沒有繼續保密的必要,傳送上述訊息是爲求自保,況且一口氣求償20萬元已經超過他能負擔的範圍,希望法官能斟酌裁減賠償金額。
刑事部分,謝男已經被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確定。民事部分,臺中地院法官認爲,縱使謝男想要討回拖欠的薪資,也應該理性追討,威脅賣掉客戶的虛寶,會對郭男造成名譽及信用方面的損害,他自然得負起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接着指出,郭男是自己開公司當老闆,月收入40萬元,謝男則從事服務業,月收入僅3萬元,考量到雙方的經濟狀況、社會地位、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謝男應賠償1萬元較爲適當,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