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指居”監督 最高檢:檢察機關去年前11月提出糾正意見600餘件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深入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介紹,檢察機關強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監督,2024年1至11月提出糾正意見600餘件。
苗生明表示,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訴訟監督職能,維護司法公正,助推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必要保障。檢察機關既堅持高質效辦案,又狠抓高質效監督,2024年1至11月,共立案監督9.2萬件,糾正偵查活動違法31.1萬件,糾正漏捕、漏訴6.2萬件。
在加強對刑事申訴、抗訴案件的審查監督方面,檢察機關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6000餘件,對刑事審判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9000餘件。堅決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對甘肅省檢察院提請抗訴的馬某林搶劫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訴後,最高法指令甘肅省高級法院再審。2024年12月13日,甘肅省高級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對馬某林由盜竊罪改判搶劫罪,由有期徒刑十年改判死緩,並限制減刑。
在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方面,最高檢對山西、內蒙古、重慶、甘肅、安徽相關看守所開展跨省交叉巡迴檢察。組織對河北、山東、河南、廣東、雲南、海南相關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就罪犯交付執行、教育改造等問題開展專項巡迴檢察。經過連續四年努力,最高檢統一組織的、對監獄和看守所的跨省交叉巡迴檢察,實現省份“全覆蓋”。加強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既監督“紙面服刑”“提錢出獄”,又防止“該減不減”“該放不放”。強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監督,2024年1至11月提出糾正意見600餘件。加強財產刑執行監督,推動執行2800餘件。對社區矯正的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和易發頻發問題開展監督,監督收監執行31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