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不滿媒體報導涉貪 求償20萬敗訴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不滿媒體報導求償20萬,士林地院判決林智堅敗訴。(資料照)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不滿聯合報報導「林智堅時期衛生局長前科長涉貪」,認爲2名記者無視他已卸任市長一職,刻意與他連結,損害其名譽,提告求償20萬元,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爲報導未針對林智堅個人,判決林敗訴,可上訴。

林主張,張姓、黃姓記者在網路新聞平臺發表「獨/新竹市府驚傳檢廉搜索 林智堅時期衛生局前科長涉貪遭聲押」,兩人未向他查證,貶損其名譽,求償20萬,並在頭版刊登啓事。

2名記者表示,報導是依據受訪單位提供的資訊客觀描述並無影射不實內容,屬於公共利益且可受公評的範疇。判決指出,刊登時新竹市長爲高虹安,涉貪案件相關行爲發生在林智堅時期,且提及新竹市府主動發現不法,並未針對林智堅個人,難認有損害林智堅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