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南議長郭信良涉索賄1300萬開庭 檢提補強證據引發爭執
臺南地方法院10日開庭審理佃西重劃區索賄案時,檢方提出地方人士蔡連博今年3月的偵訊筆錄作爲補強證據時,被告律師質疑不符訴訟程序,甚至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佃西重劃區索賄1300萬元被起訴後,臺南地院10日開準備庭時,檢方提出地方人士蔡連博今年3月的偵訊筆錄作爲補強證據,但被告律師質疑不符訴訟程序,甚至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法官也認爲「不太正常」,最後裁定待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是否採用。
郭信良的律師主張,該筆錄不具證據能力,甚至根本不能在法庭上出現;並質疑起訴後相關事證均需隨案呈送法庭審理,但檢察官事後再進行蒐證,以補強證據方式具狀呈送法庭,不符常理,也違反偵查不公開。
律師還認爲,本案卷證已移送法院,且以證人身分傳喚蔡連博,屆時在公開法庭上交互詰問,該補強證據違反程序。
高進見的律師也指出,檢方安排偵詢,將還在偵查中的案件筆錄,視爲補強證據提出,此舉違反捲證並送原則,畢竟起訴書已經提送。
不過,公訴檢察官解釋說,蔡連博的部分是發回續偵,並非任意偵詢,經與檢察長討論後,基於「武器對等」原則,希望讓相關證據儘早進入法院審理;檢方也否認違反偵查不公開,並強調蔡已由被告轉爲證人,檢方只是認爲有必要讓律師知悉才提出。
法官也認爲,檢方此舉「不太正常」,程序不夠衡平,但仍希望檢辯提供相關實務或學界見解可供參酌,將待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是否採用。
今天的庭審,檢辯還勘驗土地開發商廖姓業者在高雄市調處、橋頭地檢署等處偵訊時的錄影檔,並逐字勘驗。
檢方起訴,郭信良與高進見認爲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2022年6月向廖姓業者索賄1300萬元,廖某先支付500萬元後,隔了3個月又支付800萬元。郭、高還北上向律師諮詢,最後委由不知情的郭信良服務黃姓助理,製作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以1300萬元達成和解的假契約,企圖掩飾賄款流向。
偵查過程中,高進見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出受誰指使索賄,還涉嫌教唆另4名相關人做僞證;郭信良則否認向業者索賄,強調是借貸關係。但檢方仍認定,兩人利用身爲議長、里長職務,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收受賄賂,惡性極爲重大,且犯後均否認犯行,供詞多所更迭,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併案起訴8人外,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還建議院方在審理期間繼續羈押2人,但移審後臺南地院裁定郭150萬元、高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