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實控人爲公司索賠超1.5億元 東傑智能稱暫未研判具體影響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目前還沒有商量過這件事的具體影響,因爲敗訴對公司也不會有影響。如果法院等方面有任何通知,公司會及時披露。”對於前實控人爲公司索賠1.51億元訴訟事項,東傑智能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00486.SZ,以下簡稱“東傑智能”)方面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公司作爲第三方並未具體參與相應訴訟,若勝訴肯定會對公司業績產生影響。

日前,東傑智能發佈涉訴公告。公告顯示,東傑智能原控股股東、實控人姚卜文起訴樑燕生、樑春生,要求二人向東傑智能賠償合計約1.51億元。

上述二被告均曾任東傑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傑海登”) 執行董事、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東傑海登爲東傑智能全資子公司。姚卜文認爲,二被告在東傑海登任職期間,給該公司造成了鉅額虧損,致使其在此前一項業績對賭中面臨支付鉅額現金補償的現實風險。

追要1.51億元賠償

“當時業績對賭協議是姚卜文與交易對方簽訂。此次訴訟中,原告訴求是判令二被告賠償相應損失等,具體怎樣判決還要等法院方面後續結果。”東傑智能方面告訴記者,相應訴訟緣於2021年股份轉讓交易中的業績對賭事項,對賭協議是姚卜文與交易對方簽訂,賠償義務方不包括二被告。

披露信息顯示,2021年8月10日,姚卜文、樑燕生等與淄博匠圖恆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匠圖恆鬆”)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將所持東傑智能部分股份轉讓給對方。相應股份轉讓於當年12月完成,東傑智能發生控制權變更,匠圖恆鬆隨之成爲該公司控股股東,淄博市財政局成爲該公司實控人。

相應交易中,姚卜文與交易對方存在業績對賭協議。根據轉讓協議,姚卜文對相應交易項下上市公司的業務及業績情況向受讓方匠圖恆鬆承擔現金補償責任。

後續財報顯示,相應業績對賭未能完成。其中2023年虧損額較大,虧損主因中即包括東傑海登大額計提了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

相關資料顯示,樑燕生於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擔任東傑海登的執行董事、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樑春生於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間擔任東傑海登的執行董事、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樑燕生與樑春生系兄弟關係。

姚卜文認爲,樑燕生與樑春生在東傑海登任職期間,給該公司造成了鉅額虧損,造成東傑智能2023年度業績嚴重下滑,致使其在與匠圖恆鬆的業績對賭協議中面臨支付鉅額現金補償的現實風險。

基於此,姚卜文將二人訴至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訴求二人向東傑智能賠償各類損失合計約1.51億元,並承擔訴訟所產生的系列費用。其中,訴求二人向東傑智能賠償超額計提信用減值和資產減值損失2819.01萬元,商譽減值損失6892.99萬元,因項目虧損給東傑智能造成的損失4110萬元,東傑海登墊付GE&PM公司海運費和境外運輸費用給東傑智能造成的損失1300萬元。

業績對賭差額超4.5億元

相關資料顯示,東傑智能是國內先進的智能製造服務商。目前,該公司主要產品包括智能物流輸送系統、智能物流倉儲系統、智能塗裝系統和智能立體停車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業績對賭未能完成,實際差額超4.5億元,遠超此次訴訟索賠金額。

上述《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的業績承諾期爲2021至2023年度。根據承諾,東傑智能在相應年度歸母淨利潤應分別不低於1億元、1.05億元、1.15億元,合計不低於3.2億元。

財報顯示,2021年—2023年,東傑智能歸母淨利潤現淨利潤分別爲0.71億元、0.45億元、-2.48億元。

東傑智能2023年度大額虧損與東傑海登關係頗大。對於當年虧損原因,東傑智能方面表示,受部分下游客戶需求不振及項目延期等因素影響,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收入下滑;受部分客戶價格敏感度提高以及部分項目變更等不利因素影響,個別項目成本增加,加之智能生產系統業務收入和毛利率均下降,以及毛利率較高的智能立體停車系統業務收入減少,綜合導致公司毛利率出現下滑。

同時,受威馬汽車科技集團破產重整影響,東傑海登在2023年度大額計提了與此相關的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共計1.23億元;當年東傑智能對前期合併東傑海登形成的商譽計提減值準備6686.97萬元。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