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和她同居怒爭監護權 小孩打臉爸:和媽媽住比較快樂
桃園一名魏姓男子懷疑前妻外遇但一直沒抓到「小王」,離婚多年後才發現對方與一名女性友人同居,認爲這樣會影響3名子女的成長而提告。不過,法官請社工人員前往探訪,3名孩子都認爲「和媽媽在一起比較快樂」,因此裁定監護權都歸媽媽。
魏男因工作關係時常出國,10多年前與妻子結婚並育有3名子女,直到7年前懷疑對方有外遇,但怎麼追查都沒有發現可疑男子,1年後雙方還是決定離婚;然而,他離婚之後才知道原來妻子的「他」其實是「她」,擔心3名孩子與她們同住無法獲得妥善的照顧,因此決定提告爭取監護權。
▲魏男發現前妻離婚後與另一名女性同住,想爭回孩子的監護權卻被法官打臉。(圖/達志/示意圖)
不過,魏男的前妻反控,對方經常將孩子託給親友照顧,還曾經讓小孩單獨生活2天,甚至隱瞞在外生子的事,而同居女友人對小孩相當關心,孩子們也都很喜歡她並沒有感到哪裡不方便,一家人相處非常融洽。
對此,桃園地院法官派請社工前往探訪,3名孩子都說和媽媽住在一起比較快樂,且全家人經常一起出遊,「很喜歡大家一起出去玩。」反觀孩子與魏男同住時衣着總是不合身,基於對孩童最佳利益考量,最後裁定將監護權歸給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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