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潛艦艦長駕船闖淡水河 交軍事部署圖換庇護落空一審判8月

阮芳勇犯未經許可入國罪,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資料照)

大陸解放軍潛艇艇長退伍的阮芳勇,今年6月偷渡上岸,並稱要「投奔民主」,被控未經許可入國罪,歷次開庭阮均認罪,希望合議庭考量他主動通知海巡人員到場,依自首相關規定予以減刑,並當庭繳出大陸沿海軍事部署情報,士林地院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阮男有期徒刑8月。

全案發生在今年6月9日上午9時許,阮男駕駛快艇直接從淡水河渡船頭碼頭上岸,海巡人員趕到現場,淡水警分局員警已到場,阮男聲稱自己從大陸過來,希望能夠自首,安檢所人員當場逮捕阮男,檢察官一度交由收容所,爲了確保他不會潛逃,2日後聲押獲准,阮男羈押至今。

檢警透過手機數位鑑識,還原當時阮男出發路徑,從大陸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出發,隔天上午到淡水碼頭,通聯紀錄內並未與臺灣人士聯繫,證明並沒有人接應,而他自己也說,以3萬6000元人民幣購買快艇、舷外機,躲藏在大陸漁船中緩慢行駛,躲避大陸雷達,直至進入臺灣海峽來臺,證述與相關事證相符。

阮男當庭解釋,他曾經在社羣媒體上發表反對共產黨的言論,遭到限制人身自由,不得已選擇偷渡來臺,身上的人民幣、日幣、馬來西亞貨幣都是旅遊剩下,來臺就是爲了要「推翻大陸獨裁政權」,並稱知道現行法令無法政治庇護,但還是希望能夠清配,並稱希望法官能夠將「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轉交國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