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肉搜恐嚇「給我跪大廳10分鐘」 婦遭家暴求援下場曝光
小芳收到前夫訊息「跪在大廳十分鐘」、「我找妳二天了,我不信我找不到妳」、「見你就打、見車就砸」,法院依法開罰前夫。(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中1名婦人小芳(化名)多年前與丈夫離婚,因爲曾遭施暴,她在前年申請保護令並搬離住所遠離對方,沒想到前夫得知保護令獲准後暴怒,竟不斷肉搜小芳,並傳訊要求她「跪在大廳十分鐘」、「我找妳二天了,我不信我找不到妳」、「見你就打、見車就砸」,法院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前夫離婚多年,但仍屢遭前夫騷擾、糾纏,還曾經遭到對方施暴,因此她在前年3月7日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庭申請保護令獲准,限制前夫不得對她做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爲,沒想到此舉卻引來前夫大大不滿,開始對她言語騷擾。
小芳在同年4月9日清晨6時收到手機訊息,訊息內容表示「我要跟你算一算」、「你來店裡一趟,給我跪在大廳十分鐘」、「我見你就打、見車就砸,我找你二天了,我不信我找不到你」、「你絕,我會做的更絕」等內容,其騷擾行爲已明顯違反保護令,小芳當下立即嚇壞報警。
該前夫之後在法庭上認罪,承認僅是因爲一時氣憤就恐嚇對方,法官考量他沒與小芳已達成和解,審理後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