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花去哪了?鴉片戰爭本土作戰的大清,爲何軍費支出比英國還多
戰爭,是交戰雙方人力物力財力的綜合比拼。尤其是財力保障,更是進行戰爭的基礎中的基礎,是開展所有軍事行動的先決條件。
按照常理而言,戰爭中處於進攻的一方,因爲需要將主力兵團及軍需補給機動至作戰地域,其間的人吃馬喂及運輸補給耗時耗力,軍費花銷自然要比主場迎敵、以靜制動的防禦一方要大。所以,在人們習慣性的印象中,鴉片戰爭中本土作戰的大清,其軍費開銷應該要比勞師遠征的英國少得多。但實際的歷史真相卻是:清朝在鴉片戰爭中的軍費支出,卻比英國要多得多!
那麼,這是真的嗎?鴉片戰爭中清、英軍費開支對比的反常,又折射出了清朝在國家軍政制度方面的哪些弊端呢?
上圖_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的海上戰鬥場景
大清比大英多花多少錢?
說清朝花錢比英國要多,那麼到底多多少?比較中英雙方史料,我們能夠得知,清朝在鴉片戰爭中的軍費開支,幾乎是英國的兩倍。
當時的英國由於已建立了近代意義上的國家財政制度,所以其軍費開銷均有較爲詳細的檔案記錄。鴉片戰爭歷史研究權威茅海建先生在《近代的尺度》一書中引援自《英國議會文件1840-69》所列舉的英國在鴉片戰爭中的軍費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單位爲英鎊):
1、支付給遠征軍官兵的補貼和徵用勞工的薪酬,共計2879373;
2、各類補給品消耗及設備運維,共計16000;
3、(艦隊)駐泊香港期間的開銷,共計3000;
4、艦隊艦船建造、維修,煤及給養,醫藥與水手、僱傭匠人補助,共計1286040;
5、搭建營房、裝備保養、伙食補貼,及馬料、旗幟、軍服等雜費,共計31000。
上圖_ 第一次鴉片戰爭前清朝及周圍形勢
以上五大項加在一起,去掉零碎,合計爲421萬英鎊。根據馬士在《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中列舉的1842-1843年匯率,1英鎊約合3兩白銀,即英國戰爭總支出約1263萬兩白銀。
清朝在當時並沒有像英國那樣建立近代意義上完善的國家財政制度,因此其戰爭開支可謂是一團亂麻。不過,通過細緻梳理戰爭期間戶部及各省用於軍事行動或支持戰事的銀兩調撥情況,再加上實際與戰事無關、卻被各省督撫以戰爭爲由申報的款項(如荊州江堤修築、修補河南省黃河決堤段等),總計達2871萬兩。考慮到戰後英國得到了來自清廷的852萬兩(1200萬銀元)賠款,則英國實際僅支出411萬兩,還不夠大清花錢的零頭。
上圖_ 龍洋 (清末銀幣名)
那麼,大清那麼多的錢,都花在哪裡了呢?
清朝在鴉片戰爭中開支的第一大項,便是軍餉。
這裡的軍餉,既包括狹義上的官兵薪金和待遇保障,也包括廣義上一切與部隊和作戰有關的武器裝備、物資給養、運輸押解、吃穿用度等花銷。
例如署理閩浙總督的劉鴻翱在戰後上報需報銷的福建省開支,僅就軍餉一列便包含“軍裝(此處指軍用物資,非現代意義上的軍裝)、炮械、糧餉、硝磺、火藥、鉛彈,以及外省撥解硝磺、火藥等項過境,沿途地方官支應解員丁役飯食、扛夫腳價”等等,其名目繁多無法一一羅列。這還只是福建一省,把各省的花費加在一起,其數額可想而知。
而且,自乾隆後期開始,由於財政吃緊,除少數八旗軍外,綠營等國家經制軍常常拖欠餉銀。戰事一起,爲驅使其上陣賣命,清廷不得已只能補發欠餉,另支付一年餉銀以爲犒賞。像貴州一省,僅調兵2500人赴前線,即發放餉銀22000兩。而整個鴉片戰爭期間,應調出省官兵多達5.1萬人,這又要發放多少餉銀呢?
上圖_ 鴉片戰爭時清軍火器
第二個開支大項,便是軍械製造。
由於國家成平日久,加之白蓮教起義後財政不堪重負,因此鴉片戰爭前的清朝軍備情況十分堪憂。而無論是人們習慣上認爲的林則徐、鄧廷楨等有遠見卓識的忠臣精英,還是琦善、奕山等奸臣敗類,其實都認識到了清軍的武器裝備無論質量還是數量都不足以與英夷抗衡,故而均在其職責範圍內大造武備。
因火炮是當時雙方最爲倚重的交戰兵器,所以大清上下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鑄炮運動”。浙江巡撫樑寶常奏稱杭州炮局鑄銅炮122位,鐵炮900位,鎮海炮局鑄銅鐵炮117位;山東不是清軍重點佈防省份,也鑄炮73位,遠離戰區的江西也鑄炮85位。鑄炮如此之盛,花銷自然巨大。
僅鎮海炮局所鑄117位銅鐵炮,按乾隆年間制定的《欽定工部兵器則例》中的成本來算,便費銀10.85萬兩。如若再算上鳥槍、擡槍、刀矛、弓箭、盾牌等其餘兵器,其花費之巨可想而知,限於篇幅,不一一細說。
上圖_ 清軍大沽口防禦
第三個大的開支,便是修築工事。
由於國家久無對外戰事,特別是從無強敵循海而來,清朝在鴉片戰爭前的海防情況可謂“有海無防”。除去林則徐主政兩廣時,圍繞珠江口一帶興建了一些海防工事外,其餘地區海防工程極弱,幾近聊勝於無。故戰事一起,廈門、定海、吳淞、大沽等地無不開始大修工事。
這些海防工事,其造價雖未一一見之史料,但大沽、北塘炮臺,竣工後合計花費工程款項達17.93萬兩,這還不包括火炮、鳥槍等軍械費用。如此來看,清軍僅在珠江口內外便“興修各炮臺三十餘處”,其花銷也是海了去了。
據檢視戰後各省呈報的核銷軍費賬單可知:直隸在戰爭期間所花銀兩,軍餉佔67.9%,製造軍械佔11.5%,修築工事佔12.2%,合計佔91.6%;此三項在江蘇則爲64.9%、12.3%、9.6%,合計佔86.8;其餘各省情況大抵相同,足見這三項確實是清朝戰爭支出的“大頭”。
上圖_ 晚清的官兵
那麼,爲啥大清打個仗就要花這麼多錢呢?這花大錢卻又打敗仗的背後,又體現出了清朝在軍政制度方面的哪些弊端呢?
一是軍隊羸弱,不堪一戰。
據茅海建先生考證,鴉片戰爭爆發時,清朝八旗、綠營等國家經制軍(政府軍)雖在名義上有83萬,但實際數量估計僅在65萬上下(此數見茅海建著《兩次鴉片戰爭軍事與外交》)。
但筆者認爲,茅先生的估計恐怕是太給大清面子了。實際上因爲待遇太差且經常欠餉,以綠營爲代表的大清經制軍滿員率低得可憐。如當時公認的勁旅湖南鎮筸鎮,額定兵員4107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九月檢視時僅實有2853人,滿編率僅69.4%,以至上封來查,不得不僱傭市井無賴充數。連勁旅都是這個樣子,其餘部隊的情況又該怎樣?福建汀漳龍道張集馨更是發現,其下屬的龍溪縣勇兵1200人,竟然僅存在於名冊上!
要知道,部隊出征時的俸銀行賞、吃穿用度,可是按照滿員情況來發的,那多餘的錢去了哪裡?不用說,自然是被統兵將官放進了自己的腰包。一支部隊吃空餉、喝兵血到了如此地步,還有何戰力可言?清廷在軍餉方面的鉅額花銷,實際上已經摺射出晚清軍隊腐爛之深,不僅起不到鞏固國防的作用,甚至已成爲空耗國帑的蠹蟲。
上圖_ 晚清官員
二是官無廉恥,吏治大壞。
縱觀整個中國古代史,像戰爭、河工、賑災等大筆國家財政支出,從來都是貪官污吏中飽私囊的大好時機。
鴉片戰爭中,各級官吏在開支花費中想方設法徇私舞弊、虛報賬目者比比皆是。直隸州知州鄂雲因其堂弟在揚威將軍奕經手下辦事,掛上關係,在供給軍需時多報支出,前後貪污5600兩。閩浙總督顏伯燾革職還鄉,路過漳州,地方官以“犒軍”爲名大擺宴席,花費1萬兩。更有甚者,寧海縣署理知縣史復善在一張“修理城防”的報銷單上,竟記載費銀34587兩!如此舞弊層出不窮,真讓人感嘆大清吏治如此,也難怪要多花許多“冤枉錢”。
上圖_ 大沽口炮臺遺址上殘留的火炮
三是軍制落後,全無效用。
前文所述,鴉片戰爭中,大清上下興起了一陣“鑄炮熱”,可由於並沒有相應的武器監造、驗收、保養及報廢制度,這些火炮質量極差。前方將領屢屢指責其低劣難用,常有三五炮即炮身開裂甚至炸膛者。而且,由於駐防分散,戰爭期間清廷不得不頻繁調動各省駐軍馳援前線,甚至最遠處有從四川鬆藩調藏族土兵至浙東參戰。由於清朝沒有近代化交通運輸體系,所以兵馬調動幾乎全靠官兵兩條腿,費時費力不說,而且緩不濟急,完全是白費軍餉。
由此可見,從部署到運輸、製造再到部隊機動,清朝的國防體制已完全不能應付即將到來的近代化戰爭,僵化、低能、臃腫的清軍相較於便捷、高效、精悍的英軍,自然要比對手付出更爲高額的軍費開銷!
上圖_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左圖爲清朝的大型兵船,右圖爲英國的兵船
綜上所述,鴉片戰爭中英雙方的軍費開支對比,其實正凸顯了當時兩國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制度上的巨大差距。然而,顢頇自大的清政府並沒有認真總結、吸取這場與西方近代化軍隊第一次全面交鋒的經驗和教訓,以至於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不得不用更高昂的代價才換來邁入近代化的第一步。
作者:林森 編輯:莉莉絲
參考資料:
[1]茅海建《天朝的崩潰》
[2]茅海建《近代的尺度:兩次鴉片戰爭軍事與外交》
[3]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
[4]彭澤益《十九世紀後半期的中國財政與經濟》
[5]樑義羣《鴉片戰爭與清朝財政》
*本文所引用數字均摘自《近代的尺度:兩次鴉片戰爭軍事與外交》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