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闖紅燈自摔亡「擦到他車尾」!纏訟3年判車主有肇責 網嘆衰炸
▲明明是闖紅燈錯最大,最後認罪的卻是原PO弟弟。(示意圖/Pixabay)
有網友21日在PTT問卦「闖紅燈的 我故意慢慢動讓他撞 誰賠?」說他開車的時候,路口的號誌已經是綠燈了,他正要加速往前,另一邊卻有個屁孩闖紅燈,他就好奇「我不煞車,就慢慢往前移動讓闖紅燈的撞我車頭,這樣是誰要賠?」沒想到貼文釣出實務案例,超衰的經歷讓人直嘆「真的害慘一堆老實人。」
該篇問卦吸引一位網友迴文,開頭就用3個字「您要賠」簡單回覆重點,接下來才娓娓道出一段悲劇,「3年前,我弟在綠燈時過停止線、等待左轉,轉彎時被對面煞車不及、闖紅燈而摔車的機車撞擊到右後車尾」,雖然弟弟馬上停車叫救護車並報警,但騎士卻在送醫途中死亡。
原PO透露,一審地區車鑑參考弟弟後車所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判定無肇責、法院判無罪。結果死者前妻代替子女提起上訴,「刑、民事纏訟3年後,學術車鑑認爲一般用路人反應路況時間需2秒」,而弟弟從開始左轉,到對方撞上經過2.3秒,「超過反應所需的時間足足多了0.3秒!屬應注意而未注意。」
另外,判決也指出,「騎士摔車有可能是因爲看到原PO弟弟左轉受驚嚇而引起」,因此認爲弟弟有肇責,爲事故次因。這讓原PO很傻眼「在看到路口有車輛要通過之前,騎士該先看到的不是紅燈或黃燈嗎?難道不該先受到紅燈或黃燈的『驚嚇』?」
▲弟弟受不了3年折磨,最後乾脆認罪。(示意圖/Pxhere)
他接着說,弟弟的車險是「全險外加千萬以上的超額責任險」,原本就不需要自付任何金額,弟弟會請律師,並積極配合開庭,單純只是不想有前科,「但經過3年的折磨及看到學術車鑑的報告後,上個月已經認罪……」這讓原PO瘋狂感嘆「在臺灣,不管是因爲什麼原因發生車禍,您最好都先認爲自己該賠、有罪,這樣心裡會好過一點,也能省下不少金錢、心力、時間QQ」。
原PO也在留言處解惑,說車鑑時,發現對方的確超速,「但只要有1%的肇責都是有罪」,因此最後才放棄。至於有沒有定讞、易科罰金,「賠錢就緩刑,以刑逼和」、「易科罰金有前科,我弟很執著於不想有前科,因此認罪換緩刑。」
貼文一出,許多人也不禁喊扯,「臺灣這種死者爲大的觀念真的很怪,對方有錯在先,反應慢個0.3秒造成他死亡,就因爲他死了所以有罪,真的是……」、「看多了這種悲慘的分享,真心認爲走路+大衆運輸唯一解」、「我上次要回轉,後方外送超快內線想越線逆向超車,結果煞車不及,自摔再撞到我的車。我以爲我沒事,但車有壓到雙黃線,變成至少七成」、「囧,應注意未注意這條真的很難跑掉」、「實務上如果可預見而未防止發生,就算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就不能主張自己有信賴從而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