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滿移工暫緩轉出 勞動部:未續聘原僱主仍有生活照顧義務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佈,「即日起針對移工非必要轉換至新僱主之作業,於第三級警戒期間暫緩作業」。(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佈,「即日起針對移工非必要轉換至新僱主之作業,於第三級警戒期間暫緩作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說明,即日起至三級警戒期間「暫停移工轉換僱主」,所有非必要轉換至新僱主包括合意轉換、期滿轉換,但如果合意轉換程序已走到快結束,如勞工已被帶走等情況,仍會繼續完成,如果是期滿的移工,會建議僱主續聘移工至疫情趨緩時,但就算僱主不願意續聘、移工也因暫緩無法找到下一個承接僱主,原僱主也要負照顧責任,至於原本期滿移工要在2個月找到下一個僱主,時間也會適度延長。
蔡孟良說,但若是如受看護人死亡、人身傷害、關廠歇業等不可歸責的情況,移工仍會繼續轉換,保障其權益。
蔡孟良提及,如果違反「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或其他防疫措施,視爲違反外國人生活照顧計劃書,「現在是零容忍」,會依就業服務法開罰6萬至30萬,後續也會依法廢聘,而京元電子就有相關違法事證,也請地方政府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