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開放停車 盧秀燕:應給警察豁免條款

臺中市議會15日二讀會,針對中央有條件開放騎樓停車,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若警察不開單,恐吃上官司,基於保護警察的立場,希望警政署也能發文給地方政府,給全國警察豁免條款。(張亦惠攝)

許多民衆停車在自家騎樓卻被檢舉開單記點,交通記點新制上路後民怨不斷,交通部11月時行文各地方政府,若有留下1.5公尺行人通行空間,可開放騎樓停車。但基層員警擔心若不開單,恐背上官司。臺中市長盧秀燕15日表示,基於保護警察的立場,希望警政署也能發文給地方政府,給全國警察豁免條款。

民衆停車在自家騎樓卻被檢舉達人盯上,被連開數張罰單,交通記點新制上路,甚至有人因此被吊扣駕照,引發各地民衆反彈。交通部今年11月10日將相關放寬作法發函給地方政府,11月24日修正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有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地方政府能因地制宜去認定是否免予舉發,即便有舉發違規也不用記點。

臺中市議員劉士州15日表示,中央有發文給地方,市府爲何不執行?盧秀燕說,交通法規並沒有修法,只是交通部發文拜託警察同仁,有留人行空間的騎樓可軟性執法,但若遇上檢舉達人,警察反而可能吃上官司,甚至被告瀆職,基於保護警察的立場,希望警政署也能給全國警察豁免條款。

議員陳政顯表示,交通部爲了騎樓停車一事造成許多民怨,現在又把問題丟回給地方,美其名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其實是把責任往地方推,地方政府兩難,交通部應修法清楚明定。

1名資深警員表示,騎樓停車幾乎都是車主自家用地,因此舉發汽車違停騎樓,「百分之百」是檢舉案,儘管交通部已行文地方政府,有條件開放騎樓停車,但警政署或直屬相關部門卻未做出相關執行規範,一旦法令與行政牴觸,檢舉人認爲警員「應作爲而無作爲」,恐害警員背上官司或行政處分,希望儘快完成修法。

警政署表示,交通部11月10日函請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畫停車地點還需時間,在配套措施未完成前,可參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0至6時的深夜時段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原則,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公告騎樓停車可勸導免予舉發的區域、時段或期間,但必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警方指出,一旦地方政府公告騎樓開放停車後,警察就可依法免予舉發,不用管所謂的檢舉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