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來臺1周嚇壞…收拾行李跑了! 他守空房2年崩潰提離

彰化一名男子3年前娶回越南籍妻子,未料女方來臺生活僅1周,便不告而別返回越南,再也沒入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男子3年前在越南娶回美嬌娘,同年底回臺完成結婚登記,豈料,越妻來臺僅1周,便在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自行購買機票躲回越南,男子苦等2年盼不到妻子來臺,心碎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結,判準2人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於2019年8月間與越南籍女子在越南結婚,同年12月返臺登記,妻子則於2020年1月底來臺同居生活,2人同居期間並未發生衝突,但妻子突然於同年2月7日妻透過朋友購入機票,出境返回越南。

男子表示,時逢新冠肺炎疫情,妻子遲遲無法返臺,後續聯絡他也只爲了索取金錢,雙方最後一次聯繫已爲去年1月,認爲妻子明顯惡意遺棄,此段婚姻早就失去意義,請求法院判準離婚。

彰化地院審理時,男子的母親出庭證稱,媳婦來臺生活的1周並未看見2人吵架,媳婦離家那天沒發生特別之事,就連媳婦離家他們都不曉得,因媳婦住3樓,她住2樓,當時上樓喊叫媳婦吃晚餐,進到房間才發現窗戶開着,猜測媳婦恐是把行李從窗戶丟下去後逃跑了。

法官審酌,女方於2020年2月7日擅自離家出境,2021年1月起未再與丈夫聯繫,縱使疫情趨緩也未見女方返臺,顯然有拒絕同居的意思,也無心再與丈夫共營婚姻生活,客觀上違背同居義務,主觀上也拒絕同居,的確屬於民法規定的惡意遺棄的情形,故准許男子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