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蟑之亂開庭 主嫌稱沒想會鬧大

黑衣人吳安永等人今年5月間到巨星匯國際宴會廳潑撒上千只蟑螂討債,遭依妨害秩序、恐嚇等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吳安永等人,今年5月到「巨星匯」餐廳潑灑上千只蟑螂,當時雙北市警局長及多名北市議員就在現場餐敘,引發軒然大波,被稱作「潑蟑之亂」。檢方偵查後依妨害秩序、恐嚇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7日開庭,吳男聲稱是他獨自擬定潑蟑計劃,未與友人討論,「只是想給餐廳警告,沒想到鬧這麼大」。

吳男昨表示,潑蟑只是爲了討債,他認爲這樣可引起餐廳老闆注意,並讓老闆丟臉,且不會造成嚴重損害,友人並未參與討論。他當下並無打算害餐廳無法營業,纔會選擇潑在櫃檯,「因爲這樣比較好打掃」,如果真的想害餐廳,會直接潑在廚房。

吳男並說,他原以爲這麼做不會挨告,沒想到因爲警局長、議員在裡面餐敘,新聞鬧很大,纔會和友人先逃到臺中避風頭,後來覺得逃不過法網,決定回臺北投案。

辯護律師則說,潑蟑行爲是針對餐廳老闆,吳男等人沒有妨害秩序犯意,也未達強暴脅迫程度,且案發後餐廳仍繼續營業,老闆迄今也沒還債,顯然沒因此感到害怕,應不構成恐嚇罪。法官定9月14日再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巨星匯」吳姓負責人積欠詹姓友人1550萬,詹將部分債權轉讓給另名蔡姓男子,蔡再找吳安永幫忙催討,答應以討回金錢的三成做爲報酬。

吳安永找友人蔡宗諭、許柏樟、曹邦昱幫忙,5月3日下午到板橋花1萬元買了3袋蟑螂,當晚再帶上另名遊姓少女到「巨星匯」,蔡在車上把風;許、曹2人進入餐廳潑蟑;遊女以手機拍攝過程;吳則躲在廁所接應。

臺北地檢署後依妨害秩序、恐嚇、強制罪起訴吳男4人,建請法院加重其刑;遊姓少女由士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