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感嘆兒子:有了老婆沒了娘
阿孃和老婆能並存嗎?(圖片摘自pexels 網站)
雖然現代已講求多元性別、性別平權。但是所謂「傳統」就是這麼回事,常把以前、慣用的行爲模式和觀念,套用在新的情境上,用舊的眼光在理解新發生的事;用過去的解決方法來解決事情。美其名是用經驗的累積來對待事物,但發現這種說法有它的領域及限制,並不是各領域通用的結論。舉個例說吧,食物的製作,就相當合用於經驗累積的方法,甚至我們還有一個正向的名詞,叫做「遵循古法」製作,如果某食物的生成是「遵循古法」,大多數的人通常都持正向看法,認爲這樣的食物極具價值。
反過說,隨着新時代而演化的新方法、新觀念,在某些領域上,如果我們不加以隨時代改變,那將可能被人評論爲「食古不化」或「封建八股」,我認爲還堅持着中學生要穿統一的校服、揹同樣的書包,留同樣的頭髮,說要保持傳統,就有點這樣子的味道,容易讓人覺得思維停留在遠古時代。
「遵循古法」與「食古不化」的抉擇
所以,到底哪一類的事物要「遵循古法」,又有哪些事物必須隨時代而演化改變呢?我認爲要同時符合兩項標準:
第一項,結果朝向正面。當對待此事物,用「遵循古法」方式,比新方法更好,更有效用,那「遵循古法」是可行的,甚至會受到稱讚,例如食物的烹調與中藥的熬煮。
第二項,符合人性需求。當對待此事物,用新思維或新方法來進行時,比舊概念或舊方法來得符合人性需求,那可能就是我們揚棄舊方法的時候,比如喪禮致贈輓聯時,電子輓聯比實體輓聯對喪家來說,可以致意,也來得乾淨、好處理,此時若設備應允,就不用拘泥在實體輓聯。
但是對於某些事物,用這兩標準,不見得容易評判,那就得看更深一層的意義及狀態。舉個例來說,結婚後,是否要接受孃家人的資助?就不易判斷。我曾經接受過一封心理諮詢如下:
「心理師好:
我和我老公認識前就自己買房子買在孃家附近。未結婚前 我已經很少到婆家走動,婚後老公也說不動我,但我也爲了不讓他太難做,主動地比過去較常回去婆家。但是對先生及公婆來說,回去的次數並不夠多,算是較少去婆家。
因爲我少回婆家,婆家的人曾和老公說:『怎娶了媳婦卻像沒了兒子』,讓我老公覺得像入贅。
不常回去婆家是我不對。但我孃家的人從沒那麼看待他過。孃家知道我沒上班,怕我們日子不好過,能給的他們就想給。而我孃家的好意,我老公卻覺得是不是嫌他養不起老婆?!房子名字是我的,但錢是孃家付清的,因此先生覺得是住在我父母的房子裡,覺得自己像入贅。
我父母只是希望我們生活好過點,能給的就會想給,希望我們多存錢。
心理師,如果是你,你會怎麼想?」
結婚後發展新家庭的態度
「婚後,太太到底要不要常回婆家?」以及「婚後,新家庭到底要不要接受孃家資助?」,是這位來函者關切的議題。但顯然,大家腦袋中有傳統思維,答案是「太太應該多去婆家」及「婚後應該就要斷絕孃家的援助」,如果接受孃家援助,就好像「入贅」一樣。(注:我個人不喜歡「入贅」的定義及其意義,連帶不喜歡「嫁」這個字的意義,因爲讓我感覺結婚的兩人並不對等,而我認爲結婚的兩人應該從各自的原生家庭「出走」,並在對等互惠下,互相結合創造一個新家庭)這種解釋與想法顯然與「遵循古法」一致,但這結果有「符合人性需求」及「朝向正面結果」嗎?似乎不好判斷,因爲對先生來說可能是的;但對太太來說卻不是。所以這時就得看婚姻產生的家庭更深一層的意義及狀態。
由兩人結合組建而成的婚姻家庭,應該是結婚的兩人從各自的原生家庭走出來,對等互惠,成爲生命共同體,形成同一單元組織,既不偏向男方家庭,也不依恃女方家庭,而是融合兩人各自的特色,成爲一個獨特的家庭,它並不附屬於哪一方的原生家庭,也不是哪一方原生家庭的延伸。在這概念及意義下,我如此回覆:
「或許可以這樣想,結婚的兩人,帶着不同的價值觀建立新家庭,在先生來說,希望像傳統一樣,男性養家活口,女性以先生家人爲主;而妳家卻是把你們兩人當做兒女來照顧;兩家價值觀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因此不用在「感覺入贅」或「好意照顧」兩個說法間爭執或拔河,重要的是要建立你們自己、這個新家庭的價值觀。
你可以回憶起你們相愛的感覺,以致於相互結合的過程,在之中彼此互相,帶着這樣的柔軟感覺和先生溝通、兼顧需求及折衷下取得共識,比如這個共識是讓我們自己這一個新家庭成爲「獨立小而美的自主家庭:每月回婆家兩次,並有限地接受孃家資助」,然後先生要去承擔和婆家的溝通,妳則要和妳家人疏導。如此先生不再把婆婆對妳的批評轉述給妳聽;妳也不用忙着要先生接受妳家人的好意;你們自然會以新的價值觀和各自原生家庭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