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執行死刑,問題解決了嗎?
▲法務部長羅瑩雪強調,就是她決定優先槍決鄭捷。(圖/記者楊佩琪攝)
文/哇系巧克力
鄭捷的死刑執行的非常的迅速,在臺灣的刑法當中,死刑是最終的也是最後的判決。鄭捷揹負者4個死刑走入刑場,但是接受處決過後,社會的問題解決了嗎?在一些廢死言論當中,有人把鄭捷的江子翠事件與冤案相比,我想在許多人證、物證與監視器畫面之下鄭捷是個現行犯,敢問現行犯可能是會被冤枉的嗎?
臺灣人權會執委廖福特指出:「法務部非常不尊重自己訂定的法律規範,任何一個死刑犯執行,都必須確認沒有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解釋憲法等救濟途徑後,纔可以執行死刑」。
但是在法務部的新聞稿很清楚的說明:「法務部於收受最高法院檢察署(下稱最高檢察署)全案卷證資料後,依循往例確認最高檢察署有依規定詢查有關死刑受刑人有無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含審理中)及精神狀態等情狀,並指派參事予以專責審覈全案相關卷宗,再由法務部部長邀集3位次長、主任秘書、法制司司長、檢察司司長及承辦人員開會,審查有無任何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並再次依『審覈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向司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檢察署及矯正機關查詢死刑犯有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解釋、心神喪失及心理或智能障礙,最後並再向總統府確認均無申請或獲得赦免,方批准執行,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敢問廖執行委員是否有詳細的審閱法務部的資料?沒有,那法務部依法、依程序執行死刑何錯之有?
雖然執行死刑目前無法解決社會上的冷漠,但也讓許多人因此看到司法的曙光,當人民認爲司法已經無助的時候,再次把司法打入一筆強心劑,我想人民或許還會對司法有希望。
請支持廢死的人試想,如果你的父母,你的手足,被陌生人殘害,你會原諒他嗎?還是你會氣沖沖地把他打死?有些時候我們必須把自己設想是受害的一方,否則你們做的看法也是不對等的,因爲你們認爲死刑犯可能沒有人權保障,敢問你們,受害者在殘害前有人保障他們的人權嗎?沒有,因爲在殘害前已經沒有人、沒有方法可以幫他們發聲。
如果只保障一方的人權那麼這個就已經是一個立場的偏頗。如果廢死在臺灣真的要執行,請問廢死支持方,你們有無取代方案?你們有沒有基礎民意共識?你們有沒有把受害者家屬的想法納入考量?
該原諒他的不是我們平常人,是受害者的家屬。我們只是將心比心地融入受害者家屬的立場,發揮了原本看不見的人情,但如果這種事件持續不斷的上演,我們是否該檢討這社會上是不是逐漸消失了什麼,讓許多人如此憤世嫉俗?執行死刑,我們解決了什麼?我們解決最基本的關愛了嗎?我想並沒有,冰冷冷的世界仍然持續下去。
●作者:哇系巧克力,研究興趣:程式設計、政治思辨。本文爲讀者投書,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