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游泳池老舊 朝促參模式優化

桃園市平鎮區游泳池使用逾30年,部分設備老舊待改善,廠商去年4月結束營運,體育局未來將朝促參模式規畫。(桃園市體育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桃園市平鎮區游泳池自1990年啓用,至今使用時間已長達逾30年,桃園市審計處指出,平鎮區游泳池的設施老化嚴重,不堪使用,包含過濾系統堵塞、池底防水層脫落及附設球場地坪龜裂等,指桃園市體育局應妥善更新設備,防止設施繼續惡化,也避免造成公共安全問題。

體育局說明,體育局分別於2016年及2018年補助平鎮區公所辦理平鎮區游泳池設備改善及修繕工程,2016年覈定227萬元整,辦理改善遮陽網、過濾系統及熱水器等設備更新。2018年覈定400萬元整,辦理建物屋頂及牆面防水、油漆、溢水溝蓋及飲水機更換等修繕工程。

體育局表示,2020年經現勘,綜合考量整體運動設備老舊及服務設施不足,決議將原核定補助890萬元修繕費用改爲整體規畫設計費,並於2021年初步規畫作業,於技術服務案進行過程發現因游泳池附屬設施的氯離子含量超標,致建築物油漆及防水層剝落、結構體外露,但當時因考量工程費用不足,無法辦理工程發包作業。

體育局說,該建物因老舊導致設備常處於修繕狀態,加上防疫期間停止開放游泳池,原本固定使用的民衆已流失,原委外廠商無力繼續營運。體育局認爲,平鎮區游泳池的未來經營模式需要加入其他商業機制運作,才能活化體育設施。

體育局說明,目前與平鎮區公所朝優化游泳池及複合式體育設施兩個方向進行,未來將依《促參法》檢討各項法規,引進民間企業投資建設,藉此提升運動場館品質與效能,並降低公帑支出,塑造公私合作雙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