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車換機車? 不滿遭拒惡整騎士 他下場慘了
張姓男子騎電動平衡車上橋遭警方開單。(翻攝畫面)
35歲張姓男子疑因吸毒導致精神錯亂,本月8日試圖要在文昌路借用一臺騎士遭拒,他竟丟擲車主的安全帽,砸毀儀表板、後視鏡,隨即騎乘自己的電動平衡車上文昌橋,不料在橋上重心不穩摔倒,員警到場處理,他又辱罵員警,警方依妨害公務、毀損、恐嚇等罪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1月8下午5時許,以電動平衡車代步上路,當街違規騎乘,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個人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上,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張男騎電動平衡車上路,在文昌路上見一旁民衆在騎樓牽車,他聲稱要用電動平衡車交換,騎士當然拒絕,張男卻惱羞成怒,攻擊騎士,還拿球棒作勢要恐嚇。民衆立即報案,警方根據特徵,確定張男騎上文昌橋,不慎自摔在路中,員警到場協助瞭解,他又辱罵員警髒話。
士林警方呼籲,士林分局呼籲,遇有糾紛請保持理性處理,勿有脫序行爲,以確保雙方安全,若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涉嫌妨礙公務等情,警方必定強勢執法以捍衛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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