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小琉球沙灘遭佔用 2水上活動業者擅放浮具挨罰5千元

小琉球沙灘有水上活動業者長期將浮具佔放沙灘,鵬管處展開聯合稽查。(資料畫面)

觀光勝地屏東小琉球水上活動興盛,但業者在沙灘擺放浮具,久被居民垢病,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日前展開聯合稽查,有兩家業者的浮具在非服務遊客時間,長時間擺放在沙灘,依法開罰5000元罰鍰。

鵬管處指出,海龜是小琉球重要觀光元素之一,繁殖期上岸到沙灘產卵,由於小琉球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遊客逐年增加,業者常將獨木舟、SUP及水上腳踏車等浮具,擺放沙灘佔用公共地,並且易造成生態破壞,今年3月19日曾召開會議,邀請浮具業者共同支持生態保育。

小琉球沙灘有水上活動業者長期將浮具佔放沙灘,鵬管處展開聯合稽查。(鵬管處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鵬管處表示,沙灘是供公衆使用的公共財,應避免長時間在沙灘擺放生財器具,請業者共同思考水域遊憩活動與生態環境共存之道,若現場稽查發現有佔用情形,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裁處。

鵬管處11月6日進行聯合稽查時,發現有浮具在非服務遊客時間,在中澳沙灘範圍長時間擺放,經會同海巡署、屏東縣政府、琉球鄉公所等公部門,認定已違反規定,除當場予以移除外,並依法裁處5000元罰鍰。

沒有業者出面認領的浮具,被送到垃圾場。(鵬管處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鵬管處表示,這次稽查共查獲至少2組業者所置放浮具,其中1組經裁罰5000元后,將浮具返還,但另1組並未出面認領,因此將視爲垃圾移送至垃圾場。

鵬管處強調,維護生態環境重要性,也再次呼籲浮具業者共同爲琉球自然沙灘觀光環境盡一份心力,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