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來義鄉長竇望義涉買票 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屏東縣來義鄉長竇望義,被爆涉嫌賄選,經屏東地院審理,判竇望義當選無效。(圖/翻攝竇望義臉書,下同)
屏東縣來義鄉國民黨籍鄉長竇望義,遭競爭對手莊景星以樁腳及競選團隊成員涉嫌賄選遭檢方起訴爲由、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訴求有理,判竇望義當選無效,成爲屏東縣本屆首位被判當選無效的鄉長;對此,竇望義對判決不服,強調將上訴到底。
判決指出,竇望義於2018年鄉長選舉僅以97票之差連任成功,遭莊景星提告,認爲他透過一名林姓樁腳,以每票1千元價碼向該地區選民買票,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竇望義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對此,竇望義反駁,林男並非他競選團隊成員,更不曾請過對方幫忙助選,林男涉賄屬個人行爲,與他無關,檢方也不曾以此訊問過他,沒有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或相關司法調查,認爲莊景星訴求實無理由,應予駁回。
▲屏東地院判竇望義當選無效;對此,竇望義對判決不服,強調將上訴到底。
林男不否認向行賄的選民要求支持竇望義,而他也表示,由於竇望義是他的親戚,基於親戚關係自力出資爲對方買票,並沒有人要求他去買票,完全是出於自發性。
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爲林男的經濟狀況並非寬裕,實難想像他願意冒刑責風險自發出資、爲對方賄選買票,檢方雖未對竇望義實施偵查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但民事法院本於獨立職權,經查證據屬實,參酌相關卷證資料及辯論意旨後,認定竇望義確有賄選行爲,莊景星請求有理,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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