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敬老金設限 居民怨不公

屏東縣恆春鎮發放端午敬老金,4名人瑞每人可領3萬6千元。記者潘欣中/攝影

屏東縣恆春鎮重陽、春節及端午都發敬老金,端午節有4名百歲人瑞可領3.6萬元,但此社會福利須2014年底前設籍恆春才能享有,讓近年移居恆春的民衆抱怨看得到,吃不到,鎮民代表建議設籍年限放寬或取消,鎮長尤史經指依目前財政狀況有困難,公所已規畫將每年1.4億元社福預算均分鎮民共享,平均每人可領近5000元,仍需和鎮代會討論。

恆春鎮2017年通過自治條例後,65歲到99歲長輩每人發1000元到6000元不等敬老金,百歲人瑞可領到3.6萬元,恆春65歲以上老人佔17%,重陽、春節及端午都發,但限2014年12月31日前設籍的長輩才享有,今年符合資格者有4900多人。

鎮民代表陳進興、楊志偉認爲,不少退休族遷居恆春,因不符設籍規定被排除敬老金資格。另臺電核3廠回饋鎮民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扶助金也有相同問題,紛抱怨制度不公,建議設籍年限延後放寬或乾脆取消。

鎮長尤史經說,恆春已跌破3萬人,他上任後加碼發放多樣福利補助,鎮代建議修正設籍條件,依目前財政實有困難,公所已規畫將每年1.4億元社福預算均分,平均每人可領近5000元,但此案仍需和鎮代會討論。

鎮代對社福預算均分共享意見不一,認爲設籍限制對近年遷入的鎮民確實不公,均分社福預算又會引發既得利益者反彈,適當放寬設籍限制,應必較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