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辣椒水強盜百餘萬 贓款歸還再賠精神撫慰金20萬

陳男佯裝虛擬貨幣交易,設局夥同2友持辣椒水攻擊買家李男等人,搶走現金百餘萬元。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法官判賠20萬元。(資料照片)

陳男佯裝虛擬貨幣泰達幣賣家,聯繫李男等3名買家,去年5月間約到中市交易,李等攜300多萬元現金到場,陳夥同2友分持辣椒水攻擊買家,搶走177萬餘元,陳等落網被判9年不等。李提起附帶民事求償,除被搶134萬餘元,再求償撫慰金20萬元,法官認定遭辣椒水攻擊眼睛等部位,不慎恐失明,身心遭受痛苦而判準,仍可上訴。

陳男透過友人介紹,得知李男、紀男及呂男有意以現金購買泰達幣,去年5月27日佯裝賣家聯繫,雙方談妥現金交易單價28元,賣給李4萬7000顆、紀5萬2000顆、呂1萬5000顆,售價各爲134萬3700元、146萬5400元及43萬元,約定隔天在中市交易。

陳男託人租用1處會議室交易,當天下午4時許,雙方到場,李男等共攜324萬元現金,放在會議桌以點鈔機清點之際。陳邀友人張男及王男到場,會合後各持辣椒水闖會議室噴灑攻擊3買家。

3人因眼睛刺痛無法睜眼,臉、脖及手臂等處疼痛、紅腫,李及呂男往內閃避,紀則忍痛抱緊現金奮力護鈔,陳等人搶走現場現金177萬3700元、紀的手機及裝有10萬元的揹包,得手逃逸,陳各分4萬元給共犯張及王男。

陳等3人落網送辦,臺中地院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各判刑9年、8年及7年10月。李男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以陳等人侵害財產、身體及健康權,請求連帶賠償搶走134萬3700元及精神撫慰金20萬元共154萬3700元。

法官認定,陳男等3人持辣椒水攻擊強盜,手段惡劣,可歸責程度甚高,李遭受辣椒水攻擊,眼睛極度刺痛難以睜眼、視線模糊,臉、脖及手臂灼熱疼痛紅腫,且稍有不慎還有失明的可能,對身心傷害不輕,請求撫慰金20萬元適當而判準,判陳男等3人連帶賠償154萬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