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少女露點照硬拗採訪 男記者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劉姓男記者參加網站舉辦的付費攝影活動,涉嫌拍攝少女露三點鹹溼照,還暗示女方性交易臺中地檢署12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王姓男子97年起在架設攝影網站,自任版主對外應徵模特兒,兩名未滿18歲的女模特兒成爲拍照露三點的女主角王男並以付費方式召集攝影師拍照,參加者每次需付新臺幣2000元至2500元不等費用

擔任平面媒體記者的劉男成爲該網站會員後,參加多場攝影活動。他辯稱是長官要他「追查有無不法情事」,追蹤此新聞約1年半,但只要拍露點時段他就會迴避,他向長官回報有拍露點照片,但長官不認爲是猥褻照。

但女證人卻表示,劉男常搭載她從臺北南下臺中拍露點照。劉男曾拿模特兒幫男生口交影片給她看,並稱男主角就是他,還說口交比拍照好賺,暗示她要不要性交易。

由於幫未滿18歲少女拍攝猥褻照片已觸法,加上劉男多次暗示邀約女子性交易,檢方認爲他逾越新聞採訪界線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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