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6貓還不夠! 牠慘遭灌水吹燙風慘死棄屍 虐貓男再犯下場慘
羅姓男子多次虐貓致死。(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地方法院近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對羅男判刑。(李京升攝)
苗栗34歲羅姓男子去年8月在竹南鎮野外收編1只野貓,但不久後羅男不滿貓咪在他房間便溺,竟將貓咪關進籠子裡灌水,再用棉被覆蓋籠子,並用吹風機猛吹,將貓咪虐待致死。苗栗地方法院近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羅男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判決指出,羅男去年8月6日晚間11點多,在竹南鎮住處附近,將1只橘白色的流浪貓帶回家,隔天凌晨5點多,因爲貓咪在屋內尿尿,羅男氣得將貓關進籠子沖水,又再棉被蓋在籠子外,同時用吹風機不停吹,導致貓咪窒息死亡。
羅男事後把貓咪屍體裝進紙箱,丟棄在竹南鎮隆頂街路邊草叢,民衆路過發現通報動物保護協會成員,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將羅男逮回,羅也坦承不諱。
根據瞭解,羅男已經不是第1次犯案,在去年1至4月間,羅男加入臉書貓狗認養社團,透過各種方式認養貓咪,或是撿回流浪貓,並曾以腳踢、籠子夾傷等多種方式,虐殺棄屍至少6只貓咪,去年8月搬到苗栗再犯被抓。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羅男行爲已達虐待或極度不人道方式,屬動保法修法後「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規範,故依法判刑,全案仍可上訴。